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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发布和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的通知》(新医保〔2020〕83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聚焦医疗保障民生领域“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建立统一规范的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按照“六统一”(统一事项名称、统一事项编码、统一办理材料、统一办理时限、统一办理环节、统一服务标准)和“四最”(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博州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指南》。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博州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博州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指南
审核人:都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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