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药品耗材带量采购政策,有效降低医用耗材成本,提升医疗服务品质,坚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医疗权益。
深化医保改革,保证集采扩面。深化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增强集采药品的可及性和群众购药的便捷性,保障患病群众用药需求。目前,全州32家公立医疗机构进入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省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实现集采药品、耗材使用全覆盖,选定医保集采药品示范药店6家,签订集采药品和耗材三方协议7396份。推进集采药品进基层,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在120种基本药品中平均配备集采药品占比达50%以上。各批次集采药品平均降价53%,耗材价格平均降幅均超过50%,累计节省患者医药费用负担9467.2万元。
加强审核把关,保证精准报量。积极指导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结合临床实际需求、医疗技术进步、用药趋势以及历史实际使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精准填报采购需求量,确保每批次报量精准,安排专人负责对医疗机构上报的预采购量数据进行审核,并督促按报量完成采购任务,药品网采率达99.99%,医用耗材网采率达100%。
优化用药结构,保证集采用量。通过对医疗机构监督考核、履行医保协议考核、医保支付政策协同、医保基金结余留用等激励约束措施,要求公立医疗机构优化用药结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用中选药品,确保用量。改变“带金销售”模式,解决过往招采中“采而不用”“降价死”的问题,减少了企业销售费用。全州共落地国家、自治区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40批次812种2054个品规、北部联盟采购474种,国家和省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约定采购量5272.2万片(粒、支),已完成采购量7726.2万片(粒、支),完成率146.5%;医用耗材20批次20种,医用耗材约定采购量7.6万个,已采购18万个,完成率236%。
落实结算制度,保证回款及时。通过实行医疗机构集采药品耗材回款月报告制度、履行医保协议考核等配套措施,解决过往招采中欠款多、回款周期长等问题,保证次月底药款结算,累计集采药品回款2377万元,集采耗材回款396万元,对于未及时回款的4家医疗机构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有效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解决供应异常,保证采购进度。每季度对集采和网采整体进展情况和各医疗机构完成进度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以“周监测、月通报”的方式,动态监测采购进度,压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确保如期完成集中带量采购任务量。及时解决医疗机构在报量、协议量分配、签订购销合同、日常采购等各个环节涉及的疑难问题,做到全程跟踪、全程服务。共处理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供应异常信息393条,函询约谈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共72家(次)、医疗机构111家(次)。
加强日常监管,保证惠及民生。进一步完善医药服务价格监测体系,加强对医药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相关政策解读,举办集采网采平台操作等培训4次、60人次,进一步提升药品价格监测能力。常态化开展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网上监测、实地核查,及时处理全州184家定点零售药店价格异常数据1800余条。开展完全可替代药品专项核查,函询约谈36家医疗机构,有效降低可替代药品占比。专项治理10家口腔种植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减少患者支出金额120.6万元。
审核人:王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