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吉发委员:
感谢您在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博州生态文明建设的提案”,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2023年对于提案的推动落实措施
㈠科学实施国土绿化。博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并主持召开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纵深推进以农田防护林为重点的国土绿化。一是落实《自治州农田防护林保护条例》,制定印发《2023年贯彻〈自治州农田防护林保护条例〉推进以农田防护林建设为重点国土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指导县市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提早谋划和细化方案、布局,并按要求全部完成造林绿化“落地上图”,实现信息化、精细化管理。
㈡实施农林互补。博州“地方立法,农田防护林有保护有依据”“回归林地,农田防护林保护有守卫”等农田防护建设管理七项举措被自治区林长办在全疆推广。
㈢深入推动防沙治沙。一是博州绿色资源总量稳步提升,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沙化土地面积不断缩小,农田防护林防灾减灾功能得以增强,凸显国土绿化增绿增质增效作用。二是2023年博州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顺利通过国家林草局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十四五”中期防沙治沙督促检查。三是博州林草局、精河县林草保护服务中心荣获“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称号,新疆金桑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刘吉发荣获“全国防沙治沙先进个人”称号。
㈣大力支持林下经济。一是做大林下种植业,围绕全州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坚持林粮、林果、林菌、林草相结合的模式,大力发展以种植马铃薯、辣椒、牧草、食用菌、芍药等为主的林下种植业,加快富民产业培育,努力促进农民增收。二是做优林下养殖业,坚持宜养则养、种养结合原则,各县市结合实际,通过“养殖场+合作社+农户”的养殖模式,充分利用林下资源,拓展壮大林下养鸡、养鸭、养羊、养牛等产业,全力打造产品优良、产业兴旺的发展格局。三是做活林下旅游业,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地域民俗文化,各县市结合实际在沿路沿线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农家乐、森林人家等旅游休闲、餐饮、零售业。四是做强林下经营主体,全州各级林草部门加强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服务指导,加大科技培训力度,依托优势资源及特色产业,鼓励扶持发展林业龙头企业和林业经营大户,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生产经营。
二、2024年对于建议的推动落实措施
㈠坚持规划引领,强化产业支撑。州林草局始终把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谋划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按照《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总体部署,认真研究论证,委托高水平、高层次的规划设计院制定符合州域实际的重要规划。一是率先在全疆委托国家林规总院编制完成自治州林草保护发展“十四五”总体规划及八个单项规划;全州4个县市均纳入国家《北方防沙带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即“双重”“十四五”规划范畴,匡算总投资62亿元,占全疆规划总投资的近10%;委托国家林规院编制博州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天山森林草原保护综合治理)可研报告(2022—2025年),博州获总投资4.97亿元是全疆四个地州之一。二是编制完成《自治州防沙治沙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明确“十四五”期间发展以枸杞、沙地桑为主的沙区林果种植业,打造一批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沙产业种植基地,建立枸杞和沙地桑GMP标准生产线。枸杞、沙地桑产业已纳入治沙产业范畴,为多层次、多角度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奠定坚实基础。
㈡立足“生态立州”,推动国土绿化。我们始终把持续增绿护绿作为林草部门的主责主业,坚决贯彻“生态文明”战略,持续加大国土绿化工作力度。一是及早谋划,制定方案。博州林草局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生态立州”战略,贯彻2023年出台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田防护林保护条例》,大力推动以农田防护林为主的国土绿化。研究制定《博州2024年国土绿化实施方案》,争取国土绿化项目补助资金1.337亿元。二是明确目标,精准发力。根据自治州《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全年目标任务,计划完成国土绿化33.55万亩,其中:人工造乔木林1.55万亩(农田防护林1.2万亩、其他0.35万亩),人工造灌木林15.5万亩(防沙治沙),退化林修复7.5万亩(农田防护林1.8万亩、其他5.7万亩),封山育林9万亩。三是因地制宜,有序推进。自治州分春秋两季开展植树造林,为保障基本农田安全以农田防护林建设为主,根据造林立地条件和重点防护林建设实际,选择优良乡土树种,分区施策,坚持选用防护性能好、抗病性强、生长稳定的乡土、乔木树种,以杨树为主;较为干旱、土质条件差的区域选择沙枣、榆树等树种。优化苗木采购和配置,组织各县市全面摸底、统计防护林用苗需求,以县市为单元统一采购苗木,均以本地苗木为主。四是守正创新,突破瓶颈。贯彻《自治州农田防护林保护条例》,增强防护林防灾减灾能力,促进农业稳产增收,助力乡村振兴,今年继续推进以农田防护林为主的造林绿化,回归被耕地侵占的林地,落实国有土地10%实施农田防护林建设,以县市为单元统一采购苗木,推广博乐市“以地养林”模式、拿出村集体收入的10%用于农田防护林管护费用,早春、晚秋免水费灌溉林木、因地制宜引山前洪水灌溉,将林木管护责任一体纳入耕地流转合同约定内容。
㈢探索治沙新思路,实现生态经济双赢。
坚持把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统筹起来,通过工程建设,实现沙区生态保护和产业发展相互促进,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齐头并进。博州精河县是治沙重点县,选择了既有生态效益又有经济效益的枸杞,截至2023年底,博州精河县枸杞种植面积达10.34万亩,林果收入已占农民人均收入的30%,林果业已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摇钱树”、“幸福果”。在确保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沙区资源,引导民间资本进行规模化防沙治沙,在旦达盖沙漠发展沙地桑产业,形成治理面积2万亩,并开发出桑葚果干、桑碱片、桑叶茶及饲料等系列产品。通过发展沙产业已经形成龙头企业5家,年产值5亿元以上;通过实施防沙治沙工程助力特色林果及沙产业发展,实现了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高质量转变,从而让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互为基础、相互促动,防沙治沙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㈣积极申创国家防沙治沙示范区
博州以筑牢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生态屏障,充分发挥精河县资源禀赋和治沙产业优势,组织精河县创建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目前已通过自治区林草局审核上报,待国家林草局批复后,精河县将结合沙区实际,完成新增乔木造林3万亩、林果提质增效2万亩,林草综合生态修复2万亩。
㈤落实自治区政策扶持,促进生态资源发展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为引领和扶持沙产业发展,加快包括防沙治沙在内的现代林业建设步伐,鼓励单位或个人以产业开发经营的方式从事沙化土地治理,治理沙化土地可以获得70年土地使用权限,在这期间,土地上的所有产出都归开发者所有,政府在道路修建、用水、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对大力培育推广林木良种及实施节水新技术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建立了枸杞种质资源汇集、新品种试验、优良品种采穗、良种苗木为一体的科研与繁育基地,推广有机标准化栽培模式和实用新型烘干房,加大对加工园区的支持力度,增强加工仓储能力、提升综合配套水平。
㈥依托林草资源优势,助力全州经济发展
博州林草局主动服务“博阿精”“博温赛”两个区域经济一体化协同联动发展,持续深化林草“放管服”改革,提前介入、靠前跟进。一是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聚焦自治州“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大产业、重点项目,坚持保护与开发利用并重的原则,依法依规办理各类林草地征占用审核、审批工作。二是做好涉林草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回应广大公众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围绕“文旅兴州”战略,深化赛里木湖5A级景区与哈夏林场、鄂克托赛尔林区紧密衔接;针对文旅康养、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生态体验,在实施林草行业项目中,充分考虑旅游要素,凸显“林草+文旅”特色,让绿水青山既有“颜值”又有“价值”。四是提前介入,积极跑办对接,推进涉及林地、草原、湿地、保护地等交通、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重点民生项目及早审批落地,由“项目等地”变为“地等项目”,凸显博州高质量发展林草贡献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㈠博州将以“双重”项目为引领推进国土绿化。一是深入推进农田防护林建设,执行“双重”项目投资计划,落实造林项目资金1.59亿元,以县市为单元,委托自治区林规院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二是编制农田防护林建设三年规划方案(2024—2026年)落实到乡镇、村队地块。三是编制“三北”防护林建设六期规划,为2025—2030年国土绿化项目建设提供支撑。四是强化新增农田防护林灌溉保障、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资金筹措等要素,有序推进实施,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㈡大力推进荒漠化防治。博州将坚持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持续推进沙化土地治理在治沙区域大力发展特色林果等沙产业,种植枸杞、沙地桑、葡萄等特色林果,提高沙区植被覆盖度,减少荒漠化、沙化土地呈现面积,形成以绿洲内部农田林网、绿洲外围防风固沙林带为主体的立体生态屏障,构筑起相对稳定的绿洲生态安全体系,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㈢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积极同中林集团北京森标公司对接,围绕精河枸杞、沙地桑和温泉羊肚菌等,开展森林标志产品申报认定工作。
㈣围绕“文旅兴州”战略,提前介入、靠前办理。一是做好自治州各类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地手续办理。二是深化林草服务“放管服”改革,主动服务“博阿精”“博温赛”两个区域经济一体化相关项目,主动对接、做好政策引导,保障前期手续办理全程不超时、中途不梗阻,助力自治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提案的落实。同时,我们欢迎您继续关注和监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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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