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温泉县税务局联合司法局、人社局、医保局、总工会举行温泉县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开启多元调解新篇章。
成立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旨在提升征缴争议在源头治理成效,进一步筑牢税收法治权威与公信力。通过汲取新时代“枫桥经验”新思路、新方法,创新出台《温泉县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推动实现调解服务“更有速度、更有温度、更有深度”。
活动现场,温泉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喻良杰与温泉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张建军联合为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并为律师事务所、各部门调解员代表颁发聘书。税务部门通过详细介绍人民调解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调解准备、正式调解、后续回访等流程,并就调解员代表现场提出的“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答与交流。
“聚焦税收工作实际,我们积极融入温泉县社会治理大格局,牵头成立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专业调解、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等形式,打造税费争议‘一站式’调解、涉税疑问即问即答、税费政策精准推送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调解新模式。”温泉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负责人靳鹏介绍道。
为了增强跨部门协同服务合力,温泉县税务局特邀温泉县爱博律师事务所秦萌琳律师为现场调解员们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帮助调解员增强法律知识储备,提升调解工作的规范性与专业性,助力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调解工作依法依规、高质高效推进。
“作为调解员,我们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精准定位纠纷主体、全面搜集相关证据、依法公正化解群众‘急难愁盼’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以最高效率、最低成本实现‘事心双解’。”温泉县人民调解员巴音花说道。
温泉县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喻良杰表示,温泉县税务局将以调解委员会成立为契机,持续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专注提升调解员队伍专业能力、建立健全税费争议调解机制,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注入税务力量。
(审核人:李凯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