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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医疗保障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博乐市南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准入的请示》已收悉。根据博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自治州医药机构纳入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博州医服中函字〔2024〕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将博乐市南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自治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
博乐市医疗保障局对纳入自治州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的博乐市南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加强督促指导,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自治州医疗保障各项政策顺利落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权益。
附件:2025年度第一批准入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
2025年度第一批准入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名 称
类别
地 址
1
博乐市南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机构
博乐市锦绣路185号
审核人:王钢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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