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核
【认定标准】
1.病史资料和用药记录;
2.感染部位及脏器出现相应体征;
3.肺结核胸部X线或CT显示活动性肺结核病变特征,肺外结核感染部位及脏器影像检查(X线、CT、B超等)显示结核病变特征;
4.细菌及分子生物学检查(结核菌涂片、结核菌培养、结核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核耐多药快速检测),感染部位及脏器的痰液、体液、引流液、活检组织显示结核感染。
同时具备以上4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病史资料和用药记录;
2.胸部X线、CT、B超等检查报告单;
3.细菌及分子生物学检查报告单。
二、耐药性结核病
【认定标准】
1.病史资料和用药记录;
2.痰或分泌物培养药物敏感试验或分子生物学、结核耐多药快速检测等检查证实对异烟肼及利福平耐药,或利福平耐药;
3.胸部X线或CT显示活动性肺结核病变特征。
同时具备以上3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病史资料和用药记录;
2.痰或分泌物培养药物敏感试验或分子生物学、结核耐多药快速检测报告单;
3.胸部X线或胸部CT检查报告单。
三、慢性活动性肝炎
(一)慢性活动性肝炎
【认定标准】
1.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6个月或丙肝抗体阳性>6个月;
2.病程超过半年或发病日期不明确而排除其他原因有明显慢性肝炎、肝病症状和体征(常有乏力、厌油、肝区不适等症状和肝病面容、肝掌、蜘蛛痣,面部、胸部毛细血管扩张、肝大质地偏硬、脾大等体征);
3.肝功能检查:ALT反复和/或持续升高,血浆白蛋白降低,A/G蛋白比例失常,γ-球蛋白升高和/或胆红素长期或反复异常;
4.HBV-DNA或HCV-RNA检查:血清HBV-DNA阳性或HCV-RNA阳性;
5.在特殊情况下需进行肝组织活检提示炎症程度≥G2和(或)纤维化程度≥S2。
同时具备以上第1-4条或具备第5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近一年病史资料;
2.乙肝两对半检查单、丙肝抗体检查单;
3.肝功能检查报告单;
4.HBV-DNA或HCV-RNA检查报告单;
5.必要时需提供肝脏病理检查报告单。
(二)自身免疫性肝病
【认定标准】
1.自身免疫性肝炎:
(1)肝脏病理活检结果证实:自身免疫性肝炎;
(2)①ALT、AST异常;②自身免疫性肝病抗体谱:抗核抗体阳性、其他任意一项阳性(抗平滑肌抗体、抗肝肾微粒体抗体、抗可溶性肝抗原抗体、抗肝细胞溶质抗原-1型);③体液免疫IgG或球蛋白升高(住院期间医生进行AIH评分>15分)。
2.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
(1)肝脏病理活检结果证实: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
(2)①ALP升高;②自身免疫性肝病抗体谱:(抗线粒体抗体阳性或抗线粒体抗体-M2阳性、抗可溶性酸性磷酸化核蛋白100抗体、抗跨膜糖蛋白210抗体阳性),伴有血IgM增高。
3.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1)肝脏或胆管病理结果证实: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2)肝功ALP升高,MRCP或ERCP具有枯树枝、串珠样等典型胆管影像学改变。
具备以上第1-3条中任意一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自身免疫性肝病抗体谱;
2.肝功能检查报告单;
3.住院病历或出院记录;
4.必要时肝脏病理检查报告单。
四、布鲁氏菌病
【认定标准】
1.病史资料和用药记录;
2.平板凝集试验(PAT)或虎红平板凝集试验(RBPT)结果为阳性;
3.病程半年试管凝集试验(SAT)滴度为1:100++及以上(或病程一年以上者SAT滴度为1:50++及以上);
4.从病人血液、骨髓、其他体液及排泄物等任一种培养物中分离到布鲁氏菌。
同时具备以上第1-3条或具备第4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病史资料和用药记录;
2.平板凝集试验或虎红平板凝集试验报告单;
3.布病血清学检查报告单;
4.分离细菌培养报告单。
五、包虫病
【认定标准】
1.病史资料和用药记录;
2.早期无明显特征性症状,随包虫囊逐渐增大而产生压迫症候群;
3.B超或CT检查,可显示囊肿部位、大小和形态结构,囊肿有“双层壁”或周边“弧形钙化”特征性影像;
4.X线亦能显示肝包虫囊肿外形和周边“弧形钙化”囊壁影;
5.肝功能检查异常。
同时具备以上5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病史资料和用药记录;
2.B超或CT检查报告单;
3.X线检查报告单;
4.肝功检查报告单。
六、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一)恶性肿瘤(含白血病)
【认定标准】
1.病理检查确认为恶性肿瘤(含Castlemam病、Poems病);
2.骨髓细胞学确认为白血病;
3.骨髓细胞学及相关检查明确其他血液恶性疾病包括骨髓增生性疾病、系统性轻链型淀粉样变性、多发性骨髓瘤、恶性淋巴瘤、实体骨髓瘤骨髓转移;
4.原位癌、交界性肿瘤或胃肠道间质瘤需放化疗治疗(含抗癌药治疗)的;
5.肿瘤标志物、免疫学肿瘤相关抗原检查、免疫学检验、基因诊断等任意一项实验室检查;
6.CT、MRI、B超、放射性核素显像等任意一项影像学检查。
同时具备第1-4条中任意一条和第5-6条,即符合认定标准。因病人客观原因无法进行病理检查的,需提供多学科会诊及三名副高以上医师签名,并加盖二级及以上医院医保办印章。
【认定资料】
1.近一年病史资料(如病史资料时间超过一年及以上的,需提供近半年的相关检查和治疗用药记录);
2.病理或骨髓细胞学检查报告单;
3.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含常规检查、免疫学肿瘤相关抗原检查、免疫学检验、基因诊断等检查报告单;
4.影像学检查报告单,含CT、MRI、B超、放射性核素显像等检查报告单;
5.医院诊断书。
(二)儿童先天性白血病
【认定标准】
1.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儿童先天性白血病明确诊断;
2.相关血液学检查,骨髓检查报告符合白血病的诊断标准。
同时具备以上2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病史资料;
2.相关血液学检查、骨髓检查报告单。
七、再生障碍性贫血
(一)成人
【认定标准】
1.二级及以上医院的再生障碍性贫血明确住院诊断;
2.血常规:全血细胞减少,网织红细胞绝对值减少,网织红细胞百分数<0.01,淋巴细胞比例增高;
3.骨髓象:骨髓多部位增生减低(<5正常50%)或重度减低(<正常25%),造血细胞明显减少,非造血细胞比例增高;骨髓小粒空虚(有条件做骨髓活检可见造血组织均匀减少);
4.排除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的其他疾病。
同时具备以上4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病史资料及治疗记录;
2.血常规报告单;
3.骨髓检查报告单;
4.骨髓活检报告。
(二)儿童
【认定标准】
1.血常规:全血细胞减少,网织红细胞绝对值减少,网织红细胞比积<0.01,淋巴细胞比例增高;
2.骨髓象:骨髓多部位增生减低(<正常50%)或重度减低(<正常25%),造血细胞明显减少,非造血细胞比例增高;骨髓小粒空虚(有条件者做骨髓活检可见造血组织均匀减少);
3.排除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的其他疾病;
4.一般抗贫血药物治疗无效。
同时具备以上4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病史资料及治疗记录;
2.血常规报告单;
3.骨髓检查报告单。
八、血友病
(一)成人
【认定标准】
1.有家族史,表现为轻微活动后关节腔血肿,外伤后或手术部位出血不止;
2.血凝分析异常,APTT延长;血小板(PLT,100-300×109)计数、凝血酶时间(TT,9-14s)、出血时间(BT)、纤维蛋白原(Fg,2~4g/L)含量等均正常;
3.血友病A:测定血浆FⅧ:C(60-150%),辅以FⅧ抗原(FⅧ:Ag);血友病B:测定血浆FⅨ:C(60-150%),辅以FⅨ抗原(FⅨ:Ag);若FⅧ:C/FⅨ:C或FⅧ:Ag/FⅨ:Ag同时减低,提示FⅧ/FⅨ蛋白合成和分泌减少;若FⅧ:C/FⅨ:C减低,而FⅧ:Ag/FⅨ:Ag正常,则提示FⅧ/FⅨ相应的分子功能异常;
4.凝血因子Ⅷ活性低,需凝血因子Ⅷ替代治疗。
同时具备以上4条的,即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近一年病史资料病史资料;
2.血常规、凝血功能检验单;
3.FⅧ:C因子、FⅨ:C因子检测报告单;
4.凝血因子Ⅷ替代治疗记录。
(二)儿童
【认定标准】
1.有家族史,临床表现以关节、肌肉、内脏和深部组织自发性或轻微外伤后出血难以停止为特征;
2.关节腔血肿,外伤后或手术部位出血不止;
3.凝血功能分析异常,APTT延长;血小板(PLT100-300×109)计数、凝血酶时间(TT,9-14s)、出血时间(BT)、纤维蛋白原(Fg,2〜4g/L)含量等均正常;
4.血友病A:测定血浆FⅧ:C(60-150%),辅以FⅧ抗原(FⅧ:Ag);血友病B:测定血浆FIX:C(60-150%),辅以FIX抗原(FlX:Ag);若FⅧ:C/FIX:C或FⅧ:Ag/FlX:Ag同时减低,提示FⅧ/FIX蛋白合成和分泌减少;若FⅧ:C/FIX:C减低,而FⅧ:Ag/FIX:Ag正常,则提示FⅧ/FIX相应的分子功能异常;
5.凝血因子Ⅷ活性低,需凝血因子Ⅷ替代治疗。
同时具备以上5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病史资料和治疗记录;
2.血常规、凝血功能检验单;
3.FⅧ:C因子、FIX:C因子检测报告单;
4.凝血因子Ⅷ替代治疗记录。
九、糖尿病
【认定标准】
1.有糖尿病症状(多饮、多尿、多食、消瘦),空腹静脉血糖浓度≥7.0mmol/L(126mg/dl),或随机静脉血糖浓度≥11.1mmol/L(200mg/dl)(病人既往有糖尿病史,因持续使用降糖药品,血糖监测表现正常,也符合本条);
2.无糖尿病症状,空腹血糖≥7.0mmol/L(126mg/dl)且餐后2小时血糖≥11.1mmol/L(200mg/dl),或糖耐量实验2小时血糖≥200mg/dl(11.1mmol/L);
3.糖化血红蛋白≥6.5%。
同时具备以上第1、3条或第2、3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空腹静脉血糖检查报告单;
2.餐后2小时静脉血糖或随机静脉血糖检查报告单;
3.糖化血红蛋白检查报告单。
十、糖尿病伴有并发症
糖尿病门诊慢特病认定通过,且实验室及影像学检查支持糖尿病伴有并发症的,对病史及用药记录不做要求。
(一)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认定标准】
1.有半年及以上糖尿病病史和用药记录;
2.背景期:Ⅰ微动脉瘤;Ⅱ微血管瘤,黄白色硬性渗出;Ⅲ微血管瘤,白色软性渗出;
3.增殖期:Ⅳ新生血管,玻璃体出血;Ⅴ新生血管,纤维增生;Ⅵ视网膜脱离,失明;
4.眼底照相(仅限对眼底荧光造影药物过敏患者)。
同时具备以上第1条和第2、3条中任意一条的;或同时具备以上第1条和第4条的(仅限对眼底荧光造影药物过敏患者),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半年及以上糖尿病病史资料和用药记录;
2.眼底荧光造影检查报告单、眼底照相检查报告单(仅限对眼底荧光造影药物过敏患者)。
(二)糖尿病肾病
【认定标准】
1.有半年及以上糖尿病病史和用药记录;
2.糖尿病肾病三期:持续微量蛋白尿期,尿蛋白排泄率在30-300mg/24H(20-200mg/min)的范围之内,呈持续性;需连续测定三次,间隔每三个月一次,两次阳性者诊断;或同时眼底病变存在;
3.糖尿病肾病四期:临床蛋白尿,蛋白尿(>0.3g/天),为非选择性;
4.糖尿病肾病五期:终末期肾功能衰竭内生肌酐清除率<50%,血肌酐水平>177μmol/L。
同时具备以上第1条和第2-4条中任意一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半年及以上糖尿病病史资料和用药记录;
2.24小时微量蛋白尿或尿ACR(尿白蛋白/肌酐)定量检查报告单;
3.尿常规检查报告单;
4.24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查报告单;
5.肾功能检查报告单。
(三)神经病变
【认定标准】
1.有半年及以上糖尿病病史和用药记录;
2.存在感觉神经、运动神经病变,神经肌电图检查异常;
3.排除其他病因引起的神经病变。
同时具备以上3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半年及以上糖尿病病史资料和用药记录;
2.神经肌电图检查报告单。
(四)糖尿病足
【认定标准】
1.有半年及以上糖尿病病史和用药记录;
2.湿性坏疽:肢端动、静脉同时受阻,皮肤肿胀、溃烂、有脓性分泌物、疼痛;
3.干性坏疽:肢端动脉及小动脉粥样硬化,血管腔狭窄或动脉血栓形成;
4.混合型坏疽:同一足的不同部位呈现干性或湿性坏疽,坏疽面积较大。
同时具备以上第1条和第2-4条中任意一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半年及以上糖尿病病史资料和用药记录;
2.多普勒超声检查双下肢动脉、静脉血管报告单;
3.破溃足行X光拍片检查报告单、CT或MRT检查报告单。
(五)糖尿病骨关节并发症
【认定标准】
1.有半年及以上糖尿病病史和用药记录;
2.糖尿病患者发病多年,出现骨关节变形或疼痛,拍片发现骨关节有骨刺、骨质疏松改变,骨密度降低。
同时具备以上2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半年及以上糖尿病病史资料和用药记录;
2.病变部位拍片、骨密度检查报告单。
(六)糖尿病肺结核
【认定标准】
1.有半年及以上糖尿病病史和用药记录;
2.糖尿病患者合并结核中毒症状,伴有咳嗽、咳痰、咯血等症状,血沉快、结核菌素实验阳性、胸片示有活动性结核病灶。
同时具备以上2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半年及以上糖尿病病史资料和用药记录;
2.胸片、血沉、结核菌素实验检查报告单。
十一、甲状腺功能异常
(一)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认定标准】
1.有三个月及以上病史;
2.甲状腺功能检查:血清T3、T4、FT3、FT4减低;
3.促甲状腺激素TSH升高或正常或下降,并排除一过性甲减(亚甲炎)和肾功能不全者;
4.甲状腺术后,滴注外源性PTH后尿酸与cAMP显著增加。
同时具备以上第1-3条或具备第4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近半年病史资料(甲状腺癌术后无须提供甲状腺功能减退病史资料);
2.甲状腺功能相关检查单。
(二)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认定标准】
1.有三个月及以上病史;
2.甲状腺功能检查:血清T3、T4、FT3、FT4升高,TSH降低,并排除一过性甲亢。
同时具备以上2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近半年病史资料;
2.甲状腺功能相关检查单。
十二、苯丙酮尿症
【认定标准】
1.病史资料和治疗记录;
2.排除其他病因造成的高苯丙氨酸血症;
3.血苯丙氨酸浓度(串联质谱法)大于120umol/L(2mg/dl),苯丙氨酸/酪氨酸(Phe/Tyr)>2.0;
4.尿蝶呤谱分析、血DHPR检测及BH4负荷试验结果符合苯丙酮尿症分型鉴别;
5.通过基因诊断明确患者PAH基因突变类型符合经典型PKU,BH4相关基因突变类型符合BH4缺乏症。
同时具备以上第1-4条或第1、2、3、5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病史资料和治疗记录;
2.血浆氨酸分析报告单;
3.尿蝶呤谱分析报告单;
4.基因测定报告单。
十三、克汀病
【认定标准】
1.病史资料和用药记录;
2.出生、居住于缺碘病区;有精神发育迟滞,主要表现为不同程度的智力障碍;
3.精神系统症状包括不同的听力障碍、语言障碍及运动障碍;甲状腺功能低下表现,包括不同程度的身体发育障碍、不同程度的克汀病形象;
4.甲状腺功能:血清T4低于66nmol/L(化学发光法),TSH高于4.2uIU/ml(化学发光法);
5.血浆蛋白结合碘下降,甲状腺摄I131率增高;
6.血清胆固醇增高;
7.X线:骨龄落后于实际年龄,颅底短小。
同时具备以上7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病史资料和用药记录;
2.甲状腺功能报告单;
3.X线检查报告单;
4.上述认定标准中相应的检查报告单。
十四、精神病
【认定标准】
1.有一年及以上病史和治疗用药记录,经三名副高以上专科医师确诊;
2.经系统治疗,精神症状无法有效控制,需要长期用药物控制症状或维持功能;
3.既往有精神病病史,症状未缓解、残留或再现的;
4.既往有精神病病史,因患该精神障碍失去工作能力,社会功能衰退的;
5.既往有精神病病史,自知力未恢复的。
同时具备以上第1、2条和第3-5条中任意一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病史资料,含近一年及以上病史和治疗用药记录;
2.精神病相关检查报告单;
3.精神类心理测评量表。
十五、帕金森病
【认定标准】
1.有半年及以上病史和用药记录;
2.必备运动减少,至少具备静止性震颤、肌张力增高、及姿势步态改变中一项一年以上;
3.左旋多巴制剂治疗有效;
4.头颅CT或MRI脑沟增宽、脑室扩大,或结果正常;
5.排除其他疾病引起的帕金森样改变。
同时具备以上5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近一年病史资料,含半年及以上病史记录和用药记录;
2.头颅CT或MRI检查报告单。
十六、阿尔茨海默病
【认定标准】
1.有半年病史和用药记录;
2.缓慢进行性记忆力减退,尤以情景记忆障碍为主;伴不同程度精神行为症状,逐渐影响日常生活能力和社会功能,且无法用谵妄或其他严重精神疾病来解释的;
3.记忆力、理解力、计算力、定向力减退等;
4.头颅CT或MRI提示海马体萎缩、脑萎缩,或结果正常;
5.精神类心理量表检查:简明心理状况测验(MMSE)检查,总分30分,识别痴呆的划界为文盲组≤17,小学组≤20,中学或以上组≤24;
6.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检查:ADL评定标准,满分64分,低于16分为完全正常,大于16分有不同程度的功能下降。
同时具备以上6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病史资料和用药记录,含半年及以上病史和用药记录;
2.头颅CT或MRI检查报告单;
3.精神类心理量表检查报告单;
4.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检查报告单。
十七、癫痫
【认定标准】
1.有半年及以上病史,经专科主治医师确诊;用药记录;
2.发作符合运动性发作、感觉性发作、精神运动性发作,生命体征平稳,伴或不伴有意识障碍;
3.脑电图表现可见癫痫波型,棘波、尖波、慢波或棘慢波综合。
同时具备以上3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近一年病史资料,含半年及以上病史资料和用药记录;
2.脑电图(脑电图提示正常状态的,标注治疗说明或者提供用药记录)。
十八、重症肌无力
【认定标准】
1.有半年及以上病史和用药记录;
2.疲劳试验和抗胆碱酯酶药物试验阳性;
3.肌电图神经重复频率刺激检查衰减阳性;
4.胸部影像检查异常。
同时具备以上第1条和第2-4条中任意一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近一年病史资料,含半年及以上病史和用药记录;
2.疲劳试验和抗胆碱酯酶药物试验阳性记录;
3.肌电图检查报告单;
4.胸部影像检查报告单。
十九、风湿
(一)风湿性心脏病
【认定标准】
1.有一年及以上风湿热病史和用药记录;
2.有呼吸困难、咳嗽、咯血、声嘶、心绞痛、体位性头晕、晕厥或接近晕厥等症状;
3.心尖搏动位置、强度异常,心音不同程度减弱或增强并可伴额外心音,心脏各病变瓣膜可闻及病理性杂音,动脉血管搏动异常或可闻及杂音等(明确的心脏瓣膜杂音);
4.X线检查:心房、心室增大,肺淤血或肺水肿征象等;
5.心电图:左心室肥厚,心房增大,窦性心动过速、房室阻滞、室内阻滞、房颤等各种心律失常;
6.超声心动图:心腔大小容积异常,病变心脏瓣膜见狭窄、关闭不全,中-重度返流,部分患者射血分数下降等。
同时具备以上6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病史资料,含一年及以上风湿热病史和用药记录;
2.X线报告单;
3.心电图;
4.超声心动图报告单;
5.风湿热病相关检查报告单。
(二)风湿性关节炎
【认定标准】
1.有三个月及以上病史和用药记录;
2.抗链球菌溶血素“O”抗体和(或)风湿热链球菌抗体效价升高,或咽拭子培养或快速链球菌抗原试验阳性;
3.出现心脏炎、多发性关节炎、舞蹈病、环形红斑、皮下结节中任意一种病症;
4.出现发热、关节痛、血沉增快、C-反应蛋白升高、血小板升高、心电图PR间期延长等症状,同时伴关节疼痛反复发作。
同时具备以上4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3个月及以上病史资料和诊疗记录;
2.抗链球菌溶血素“O”抗体和(或)风湿热链球菌抗体或咽拭子培养或快速链球菌抗原试验检查报告单;
3.血沉、C-反应蛋白、血常规、心电图检查报告单。
二十、高血压Ⅱ期及以上
【认定标准】
1.有半年及以上高血压病史;
2.非同日测量三次血压值收缩压均≥140mmHg和(或)舒张压均≥90mmHg(病人既往有高血压病史,收缩压均≥140mmHg和(或)舒张压均≥90mmHg,因持续使用降压药物,血压监测表现正常,也符合本条);
3.动态血压检查及动态血压监测数据:有效数据>70%以上,血压负荷>40%或有效数据>70%以上,未服药患者动态血压检测数值24小时平均收缩压/舒张压≥130/80mmHg,或白天血压≥135/85mmHg,或夜间血压≥120/70mmHg;
4.血压及动态血压监测数据达上述第1、2、3条标准,并具备下列四项中一项为阳性的,可认定为高血压病Ⅱ期:
(1)眼底检查(Ⅱ级:视网膜动脉狭窄、动静脉交叉压迫);
(2)尿常规检查尿蛋白+及以上,轻度肌酐增加;
(3)左心室肥厚、室间隔肥厚、或左房扩大;
(4)存在动脉粥样硬化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脑动脉粥样硬化、劲动脉粥样硬化、下肢动脉粥样硬化、主动脉粥样硬化等。
5.血压及动态血压监测数据达上述第1、2、3条标准,并具备下列一种并发症的,可认定为高血压病Ⅲ期:
高血压并发脑出血、脑梗塞、心力衰竭、肾功能衰竭、眼底出血或渗出、视神经乳头水肿、夹层动脉瘤及合并冠心病。
同时具备以上第1-4条或第1、2、3、5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病史资料;
2.动态血压检查报告单;
3.动态血压监测数据单;
4.尿常规检查报告单;
5.认定标准第4条中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
二十一、肺源性心脏病
【认定标准】
1.有慢性阻塞性肺疾或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病史,或其他胸肺疾病史(原发于肺血管的疾病);除外其他疾病所致右心改变;
2.有咳嗽、咳痰、气短、下肢浮肿等症状及右心功能不全的症状、体征;
3.超声心动图,以下指标需具备一条或一条以上:
(1)右心室流出道内径≥30mm;
(2)右心室内径≥20mm;
(3)右心室前壁厚度≥5mm;
(4)左、右心室内径比值<2;
(5)右肺动脉内径≥18mm;
(6)右心室流出道/左心房内径>1.4;
(7)出现肺动脉高压征象者。
4.心电图,以下指标需具备两条或两条以上:
(1)额面平均电轴≥90°;
(2)V1R/S≥1;
(3)重度顺钟向转位V5R/S≤1;
(4)avRR/S或R/Q≥1;
(5)V1-3QS、Qr、qr(需排除心肌梗塞);
(6)肺型P波。
5.胸部X线或胸部CT,以下指标需具备一条或一条以上:
(1)右肺下动脉干扩张,横径≥15mm,右肺下动脉横径与气管横径比值≥1.07,动态观察较原右肺下动脉干增宽2mm以上;
(2)肺动脉段中段凸出或其高度≥3mm;
(3)中心肺动脉扩张和外围分支纤细,两者形成鲜明对比,呈“残根状”;
(4)肺动脉圆锥部显著凸出(右前斜位45°)或锥高≥7mm;
(5)右心室增大(结合不同体位判断)。
6.肺功能:吸入支气管扩张剂后,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占用力肺活量的百分比<70%(FEV1/FCV<70%)。
同时具备以上第1、2条和第3-6条中任意两条以上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近一年病史资料;
2.超声心动图报告单;
3.心电图;
4.胸部X线或胸部CT报告单;
5.肺功能检查报告单。
二十二、冠心病
【认定标准】
(一)心绞痛型冠心病
1.有典型心绞痛病史;
2.排除其他胸痛症状疾病;
3.冠状动脉造影或冠脉CTA显示狭窄Ⅱ级以上,单支血管狭窄≥50%;
4.已行PTCA或冠脉搭桥手术者;
5.心电图示:ST段在以R波为主的导联上压低≥0.3mV或伴或不伴T波平坦或倒置,变异性心绞痛可出现有关导联ST段抬高;
6.运动平板试验:心电图出现ST段水平或下斜型压低≥0.1mV持续0.08秒或运动诱发心绞痛;
7.24小时动态心电图示:有与症状相关的缺血性心电图改变。
同时具备以上第3、4条中任意一条和第1、2、5、6、7条中任意一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二)心肌梗塞型冠心病
1.有心肌梗塞病史;
2.有心绞痛症状,或有心脏扩大、心功能不全、室壁瘤;
3.遗留有心肌梗塞的心电图改变;
4.超声心动图检查有陈旧性心梗的证据;
5.放射性核素心肌灌注显象有陈旧性心梗的证据。
同时具备以上第1-4条或第1、2、3、5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三)心衰和心律失常型冠心病
1.心脏增大:超声心动图以左心室增大为主;
2.心力衰竭:大多先呈左心衰竭,然后继以右心衰竭;
3.心律失常:频发室性早搏,房颤、II度房室传导阻滞,病态窦房结综合征;
4.心电图可见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的变化:ST段压低,T波低平或倒置,QT间期延长,QRS波群低电压等,或曾有心绞痛和心梗病史者;
5.排除可引起心腔扩大、心力衰竭及心律失常的其他器质性疾病。
同时具备以上第4、5条和第1-3条中任意两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病史资料;
2.心电图;
3.24小时动态心电图或运动平板报告单;
4.冠状动脉造影或冠脉CTA报告单;
5.PTCA或冠脉搭桥手术报告单;
6.上述认定标准中相应的检查报告单。
二十三、脑血管病后遗症
【认定标准】
1.有脑血管病史,并经过半年及以上治疗,有认知、语言、运动功能障碍的检查报告描述及评判;
2.头部CT或MRI可发现梗塞灶或出血灶;
3.主要条件:
(1)全瘫;
(2)肢体瘫痪程度中一个部位肌力<4级;
(3)肌张力障碍程度中一个部位肌张力≥Ⅲ级或二个部位肌张力Ⅱ级;
(4)非瘫痪性运动障碍(共济运动失调)程度中一个部位障碍,且影响生活能力;
(5)语言障碍类型为感觉性失语或混合性失语;
(6)吞咽障碍程度中吞咽困难,伴营养不良;
(7)视力障碍程度为皮质盲;
(8)智能障碍程度中伴交流困难或影响生活能力或二便失控;
(9)癫痫程度中有癫痫反复发作史并给予抗癫痫治疗。
4.次要条件:
(1)肢体瘫痪程度中一个部位肌力3-5级;
(2)肌张力障碍程度中一个部位肌张力Ⅱ级;
(3)非瘫痪性运动障碍(共济运动失调)程度中有二个部位障碍,但影响生活能力不明显;
(4)语言障碍类型为运动性失语;
(5)步行障碍程度中为偏瘫步态;
(6)有吞咽困难;
(7)有智能障碍;
(8)有癫痫反复发作史,但无正规抗癫痫治疗。
同时具备以上第1、2条和第3条主要条件中任意一条或第4条次要条件中任意两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近一年病史资料,含半年及以上病史和治疗用药记录;
2.头部CT或MRI报告单;
3.上述认定标准中相应的检查报告单。
二十四、慢性支气管炎
【认定标准】
1.以咳嗽、咳痰为主要症状或有喘息,每年发病持续3个月或更长时间,连续2年及以上,并排除具有咳嗽、咳痰、喘息症状的其他疾病;
2.胸部X线或胸部CT:可见两肺纹理增粗紊乱,呈网状或条索状,斑点状阴影,以两下肺野较明显;
3.呼吸功能:吸入支气管扩张剂后,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占用力肺活量的百分比<70%(FEV1/FCV<70%)。
同时具备以上3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病史资料,含近2年完整的发作、治疗用药及转归记录;
2.胸部X线或胸部CT报告单;
3.肺功能检查报告单。
二十五、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认定标准】
1.根据患者年龄,是否有吸烟、职业粉尘暴露史及家族遗传史;
2.有慢性咳嗽、咳痰及呼吸困难的相关症状,并有进行性加重;
3.查体有桶状胸、口唇发绀,有呼吸运动、传导力减弱;双肺叩诊过清音;听诊呼吸音减弱或减低,呼气相延长及干性啰音;
4.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肺功能FEV1/FVC<70%者,可认为不能完全可逆的气流受限;
5.X线、CT检查提示有肺过度充气征象(“提示有肺过度充气”备注:符合肺气肿或肺大疱);
同时具备以上第1-4条的,且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明确诊断,排除其他心肺疾患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有明确诊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病史资料;
2.肺功能检查报告单;
3.血气分析(非必要,对因多种因素不能完成肺功能的患者可做血气分析检查);
4.胸部X线或胸部HRCT报告单。
二十六、肝硬化
【认定标准】
1.具有慢性肝病病史;
2.肝脏活组织检查病理学符合肝硬化表现者;
3.符合以下5项中2项及以上,并除外非肝硬化性门静脉高压者:
(1)影像学检查显示肝硬化和/或门静脉高压征象;
(2)内镜检查显示食管胃静脉曲张;
(3)瞬时弹性成像测定(LSM)符合不同病因的肝硬化诊断界值;
(4)血液生物化学检查显示白蛋白水平降低(<35g/L)和/或PT延长(较对照延长>3秒);
(5)血常规检查显示血小板计数<100×109/L。
同时具备上述第1、2条或第1、3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近半年的病史资料;
2.符合以上认定标准的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
二十七、硬皮病[硬斑病]
【认定标准】
1.大标准:近端硬皮病;
2.小标准:
(1)手指硬化症状;
(2)指尖部凹陷性疤痕和指腹萎缩;
(3)肺纤维化(两侧肺底部)。
3.判定:确诊:敏感性97%,特异性98%。
(1)大标准1项;
(2)小标准2项。
[注]
1.近端硬皮病症状:累及到中手指关节、中足趾关节的近端处的两侧对称性皮肤硬皮症状;
2.硬化症状:皮肤变硬,不能捏起,面部、前胸部、上背部硬化伴点状色素沉着、色素减退斑;
3.皮肤组织病理学改变:前臂伸侧皮肤活检示胶原纤维增殖、肥厚等变化尤以真皮下层明显。
4.伴随症状:
(1)雷诺现象;
(2)消化道症状:①舌系带变白、肥厚、缩短。②食道下端的蠕动功能消失和低下(吞咽障碍)。③小肠扩张(X线),吸收不良综合征(脂肪便、体重减轻、腹泻、便秘);
(3)呼吸道症状:胸膜炎;
(4)心脏症状:①心肌损害(传导阻滞)。②心包炎。③肺性心脏病。
5.其他脏器符合系统性硬皮病表现。
同时具备以上第1-3条和第4、5条中任意一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半年及以上病史资料,诊疗记录;
2.肺部X线或CT检查报告单;
3.病理报告或其他检查检验异常报告。
二十八、类风湿性关节炎
【认定标准】
1.有三个月及以上病史和用药记录;
2.类风湿三项阳性(其中之一阳性即可)和抗环瓜氨酸多肽抗体阳性,并排除其他疾病引起的关节症状;
3.晨僵每天持续1小时以上,至少持续6周;
4.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关节肿胀,至少持续6周;
5.腕、掌指、近指关节肿胀,至少持续6周;
6.对称性关节肿胀,至少持续6周;
7.有皮下类风湿结节;
8.血沉或C反应蛋白高于正常值;
9.X线检查(至少有骨质疏松及关节间隙狭窄);
10.B超检查有关节滑膜炎改变;
11.MRI查有关节骨髓水肿改变。
在具备第1、2条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上第3-8条中任意三条和第9-11条中任意一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近半年病史资料和用药记录;
2.类风湿三项检查报告单;
3.抗环瓜氨酸多肽抗体检查报告单;
4.红细胞沉降率检查报告单;
5.上述认定标准中相应的影像检查报告单。
二十九、结缔组织病
(一)系统性红斑狼疮
【认定标准】
1.有半年及以上病史资料和治疗用药记录,除皮肤外并发一个或以上脏器损害;
2.免疫学异常:抗ds-DNA抗体,或抗Sm抗体阳性,或抗磷脂抗体阳性(包括抗心磷脂抗体、抗β2糖蛋白1两者中有一项阳性);
3.抗核抗体:在任何时候和未用药物诱发“药物性狼疮”的情况下,抗核抗体滴度异常;
4.颊部红斑、盘状红斑、光过敏、口腔溃疡;
5.血常规、尿常规检查异常;
6.关节炎:非侵蚀性关节炎,累及2个或更多的外周关节,有压痛,肿胀或积液;
7.浆膜炎:胸膜炎或心包炎;
8.肾脏病变:尿蛋白>0.5g/24小时或+++或管型(红细胞、血红蛋白、颗粒或混合管型);
9.神经病变:癫痫发作或精神病,除外药物或已知的代谢紊乱;
10.血液学疾病:溶血性贫血,或白细胞减少,或淋巴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
同时具备以上第1-3条和第4-10条中任意两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近一年病史资料,含半年及以上病史和用药记录;
2.免疫学检查报告单;
3.抗核抗体检查报告单;
4.上述认定标准中相应的检查报告单。
(二)干燥综合征
【认定标准】
1.有3个月的眼干涩感,或眼有磨砂感,或每日需用3次以上的人工泪液,凡有其中任意1项者为阳性;
2.有3个月的口干症,或进干食时需用水送下,或成年人有反复出现或持续不退的腮腺肿大,凡有其中任一项者为阳性;
3.滤纸试验(≤5mm/min,或角膜荧光染色指数≥4)为阳性;
4.唇腺活检的单个核细胞浸润灶≥1/4mm2(至少50个单个核细胞聚集为1个病灶)为阳性;
5.腮腺造影、唾液腺放射性核素扫描、非刺激性唾液流率≤1.5ml/15min中有任一项阳性者;
6.血清抗SSA或抗SSB抗体阳性或ANA阳性或IgM RF(抗IgG FC)阳性。
凡具备以上第1-6条中至少4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近一年病史资料,含半年及以上病史和治疗用药记录;
2.免疫学检查、抗核抗体系列检查、滤纸试验、角膜荧光染色报告单;
3.唾液腺ECT、腮腺造影检查报告单;
4.唇腺活检病理报告单。
(三)皮肌炎
【认定标准】
1.3个月及以上皮肌炎病史;
2.特异性皮疹(眼眶周围);
3.肌酸激酶升高、肌电图出现肌缘性损伤、JO-1抗体阳性;
4.病理:皮肤、肌肉活检:炎性改变。
同时具备以上4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3个月及以上病史资料;
2.肌酸激酶、肌电图、JO-1检查报告单;
3.病理报告单。
三十、强直性脊柱炎
【认定标准】
1.有强直性脊柱炎病史,且X线或CT片提示具有双侧≥Ⅱ期骶髂关节炎或单侧≥Ⅲ期骶髂关节炎;
2.腰部或脊柱酸痛、僵硬三个月以上,且腰椎疼痛感随活动后略有改善,但休息后仍未减轻;
3.腰椎前屈和侧屈方向活动明显受限;
4.第四肋间隙测量胸廓活动度小于2.5cm。
具备以上第1条同时具备以上第2-4中任意一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病史资料;
2.骶髂关节X线或CT报告单;
3.HLA-B27抗原检查报告单。
三十一、慢性肾炎
【认定标准】
1.有半年肾炎病史,病程迁延并缓慢进展;
2.尿液化验异常(尿蛋白+-++++,24小时尿蛋白定量>1g,肉眼血尿或镜下血尿,多形型尿红细胞>0.8万/ml、或伴管型尿),尿酶异常(包括尿nNAG酶、尿β2-微球蛋白、尿α2-微球蛋白、尿视黄结合蛋白);
3.经肾穿刺活检术,明确肾脏病理诊断。
同时具备以上第1、2条或具备以上第3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近一年病史资料;
2.尿常规、尿蛋白定量检查报告单;
3.肾功能检查报告单;
4.肾穿刺活检病理报告单,明确诊断的无须提供病史。
三十二、肾病综合征
【认定标准】
1.有三个月及以上病史,有肾穿刺活检病理明确诊断的无须提供病史记录资料;
2.24小时尿蛋白定量>3.5g;
3.血浆白蛋白<30g/L;
4.经肾穿刺活检术,明确肾脏病理诊断。
同时具备以上第1-3条或具备以上第4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近一年病史资料;
2.尿常规、24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查报告单;
3.血脂检查报告单;
4.肾功能检查报告单;
5.肾穿活检病理报告单,明确诊断的无须提供病史。
三十三、慢性肾功能衰竭
【认定标准】
1.未开展透析治疗的住院患者有三个月及以上病史,已开展透析治疗的取消对病史的要求;
2.B超:皮质回声增强;
3.尿常规:蛋白尿或血尿;
4.24小时尿蛋白定量;
5.血常规:Hb<100g/L(贫血);
6.肾功肌酐>177μmol/L或GFR<30ml/min。
同时具备以上6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近一年病史资料;
2.尿常规、24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查报告单;
3.肾功能检查报告单;
4.肾小球滤过率测定报告单;
5.血脂检查报告单;
6.肾脏B超。
三十四、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认定标准】
1.主要指器官、骨髓、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的抗排异性治疗;
2.有确切的器官、骨髓、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史及抗排异药物治疗记录。
同时具备以上2条的,即符合认定标准。
【认定资料】
1.病史资料和治疗记录;
2.器官移植手术记录;
3.使用抗排异药物治疗记录。
博州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支付比例和限额:
序号 |
特殊慢性病名称 |
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
报销比例 |
1 |
慢性支气管炎 |
3000元 |
80% |
2 |
肺源性心脏病 |
3000元 |
3 |
高血压II期及以上 |
4000元 |
4 |
糖尿病 |
5500元 |
5 |
冠心病 |
5500元 |
6 |
脑血管病后遗症 |
4000元 |
7 |
类风湿性关节炎 |
4000元 |
8 |
癫痫 |
3500元 |
9 |
糖尿病伴有并发症 (1糖尿病视网膜病变2糖尿病肾病3神经病变4糖尿病足5糖尿病骨关节并发症6糖尿病肺结节) |
3000元 |
10 |
慢性肾炎 |
4000元 |
11 |
肾病综合症 |
5000元 |
12 |
前列腺增生 |
3500元 |
13 |
甲状腺功能异常 (1甲状腺功能亢进2甲状腺功能减退) |
3000元 |
14 |
结缔组织病 (1系统性红斑狼疮2干燥综合征3皮肌炎) |
4000元 |
15 |
结节性多动脉炎 |
4000元 |
16 |
硬皮病【硬斑病】 |
4000元 |
17 |
强直性脊柱炎 |
4000元 |
18 |
帕金森病 |
4500元 |
19 |
重症肌无力 |
2500元 |
20 |
血友病 |
6000元 |
21 |
阿尔茨海默病 |
7500元 |
22 |
风湿 (1风湿性心脏病2风湿性关节炎) |
3000元 |
23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4000元 |
24 |
支气管哮喘 |
2500元 |
25 |
包虫病 |
2500元 |
26 |
布鲁氏菌病 |
2500元 |
27 |
病毒性肝炎 (1慢性活动性肝炎2自身免疫性肝炎) |
门诊特殊病(按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
90% |
28 |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1恶性肿瘤(含白血病)2儿童先天性白血病) |
29 |
精神病 |
30 |
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
31 |
肝硬化 |
32 |
慢性肾功能衰竭 |
33 |
结核病 |
100% |
34 |
耐多药结核病(MDR-TB) |
城乡居民可以申报哪些门诊特殊慢性病?如何报销?
序号 |
类别 |
病种 |
基金限额 |
支付比例 |
1 |
一类慢性病 |
高血压病Ⅱ期及以上 |
800元 |
50% |
2 |
糖尿病 |
3 |
慢性支气管炎 |
40% |
4 |
支气管哮喘 |
5 |
脑血管病后遗症 |
6 |
类风湿关节炎 |
7 |
包虫病 |
8 |
病毒性肝炎 1慢性活动性肝炎 2自身免疫性肝炎 |
9 |
肝硬化 |
10 |
肺源性心脏病 |
11 |
风湿 1风湿性心脏病 2风湿性关节炎 |
12 |
冠心病 |
13 |
精神病 |
14 |
克汀病 |
15 |
布鲁氏菌病 |
16 |
门诊大病 |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1恶性肿瘤(含白血病) 2儿童先天性白血病 |
门诊特殊病(按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执行) |
70% |
17 |
慢性肾功能衰竭 |
18 |
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
19 |
苯丙酮尿症 |
20 |
两病 |
糖尿病 高血压 |
200元 |
60%(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医疗机构) |
审核人:王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