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随机、一公开

博州生态环境局污染源日常环境监察“双随机”工作实施细则

2019年11月12日 11:22  州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环发[2015]521号)的要求,依据关于印发《博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的通知(博州环发[2016]14号)要求,博州环境监察支队于2019年1月1日使用移动执法信息系统开展全州“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情况如下:

一、实行动态管理

加强对污染源监管动态信息库、执法监察人员信息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全面、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监管权责匹配、监管分类准确。

二、抓好工作落实

三个季度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116人次,检查相关企业700余家次,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企业限期整改。

(一)确定抽查方式和抽查比例。通过“人工摇号”的方式随机抽取企业名单,摇号过程公开、透明,指定了专人进行摇号、计票。按照抽查比例,每季度对30%的重点排污单位进行抽查。

三、下步工作重点

进一步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并加强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的随机管理,落实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充分调配使用环境执法监察力量,规范现场执法内容,加大环境处理处罚力度,进一步提升日常环境监管的效能,实现抽查企业、执法人员双随机,形成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

博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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