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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自治州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后,已报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复》(新机编〔2011〕16号)精神,设立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综保区管委会),机构规格为正县级,与阿拉山口口岸管理委员会合署办公,为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
㈠ 负责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综合保税区的贯彻实施,拟定、发布、组织实施综合保税区的有关管理规定。
㈡ 研究拟定综合保税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建设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㈢ 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授权或接受有关部门委托,集中统一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管理职权。
㈣ 依法接受自治区、自治州有关行政部门的委托,统一管理综合保税区规划、建设、土地、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卫生、安全生产等各项公共管理工作。
㈤ 协调海关、检验检疫、铁路、工商、税务、质监、外汇等有关查验单位、管理部门及其他驻区单位的工作和相关事务。
㈥ 组织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统筹产业布局,对投资项目和开发建设活动实施管理。
㈦ 推进综合保税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及时发布公共信息,实现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
㈧ 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综保区管委会设4个内设机构(科级)。
㈠ 综合业务局。
负责协调落实上级关于综保区发展的方针、政策、决定;研究拟订综保区相关管理制度,对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对策建议;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综保区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文字材料起草、政务信息、文书机要、会议组织、重要活动安排、人事、因公出国(境)人员审查等工作;负责协调综保区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调综保区内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工商、质检、金融等部门开展有关业务;围绕企业进出口货物通关,组织入区监管和服务单位及部门研究拟订新的通关流程。
㈡ 投资促进局。
负责拟订综合保税区发展规划、产业规划及年度经济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和实施综保区财源建设发展规划,编制综保区年度财政收支预决算,监督管理综保区各项财政性资金和举债资金使用情况,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综保区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负责综保区企业生产服务、统计等工作,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负责编制实施综保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申报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综保区招商引资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年度计划,经批准后实施;负责对外招商引资、宣传推介活动,策划推进重大招商项目建设,组织协调区内企业参加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
㈢ 规划建设局。
负责组织综保区及产业配套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及各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负责编制综保区及产业配套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建设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预决算审核、安全管理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程竣工验收;负责综保区市政、绿化、市容、环卫、供排水、供热、供电等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负责协助环保部门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监测和监理工作;负责城建档案资料管理;负责协助依法查处违反规划管理的行为。
㈣ 行政服务中心。
负责综保区综合楼管理及后勤服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关系监督和劳动者权益保护;负责区内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出入境人员管理;负责党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应急管理、群团及其他社会事业等工作;负责对外门户网站日常更新和技术维护。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综保区管委会行政编制9名,其中:领导职数5名(正县级2名、副县级3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4名。综保区管委会领导及其内设机构领导可与口岸管委会领导及其内设机构领导交叉任职,不占综保区管委会的职数。
四、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其调整由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