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五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管理和督促检察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部门的工作;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有关会议组织,局机关文电处理、机要、保密、信访、统计、文书档案工作;负责机关的人事财务、审计、后勤保障、安全保卫。指导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县市委组织部门考核管理县市司法局长;负责全州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警衔的评授工作;管理、指导全州的法学教育和法律工作。
(二)法制宣传科(自治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在全州公民中开展普及法律常识教育工作;指导全州各县市、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三)公证律师工作管理科 :监督和指导全州律师工作和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拟定自治州律师工作的规章制度;综合管理全州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负责全州律师机构和律师资格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州律师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指导和管理全州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组织全国性统一司法考试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州公证机构的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全州公证机构、公证员资格审验工作;指导全州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依法办理有关公证事项;代行有关司法行政复议工作。
(四)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科: 负责劳动教养所与地方的协调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劳教所领导干部的考核配备工作,负责对劳动教养所的执法、执纪检查工作;开展解除劳动教养人员过渡性安置和接荐帮教工作,以及劳动教养人员的回访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处置劳动教养的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工作。
(五)基层工作管理科 : 指导全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组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科室名称、人员组成、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1、办公室(电话:2314049)
副主任:冉琴
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组织人事、固定资产、财务、档案、保密、信访、老干、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保卫、文明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承担全州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查工作;协助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指导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对编制的司法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及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监督;监督管理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的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管理使用;承办博州片区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指导和监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 法制宣传教育科(电话:2313640)
科长:王巍 副科长:曾志成
工作职责:拟订全州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的法制宣传考试、考核工作;负责自治州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州各地、各部门的法制宣传报道工作;承办自治州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 公证和律师工作管理科(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
工作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公证和律师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拟订全州公证和律师工作规划及管理工作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州公证员和律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公证处和律师事务所设立、变更、注销的初审工作,对公证和律师机构及其人员的执业证进行管理和年检注册审核申报;监督管理公证和律师机构及其人员依法执业情况,依法查处违法或违反执业纪律的行为;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州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材料的初审、报批和证书发放有关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取得者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博州律师协会工作。
科长:叶尔克巴图 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晓勇
电话:2312756、2314042、12348
3、 基层工作科(电话:2313905)
工作职责:指导和监督全州司法所建设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指导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工作;负责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审核工作,对法律服务所及其人员的执业证进行管理和年检;检查监督法律服务所及其人员依法执业情况,依法查处违法或违反执业纪律的行为;参与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承担州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科长:韩之光
4、 劳动教养工作管理科(电话:2313148)
工作职责:负责劳教工作业务指导;指导监督劳教场所所政建设和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协调解救人员的过渡性安置;指导劳教所艾滋病防治、戒毒和反邪教等工作。
科长:陈卫东
5、 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电话:2313366)
工作职责:拟定全州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解决全州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的意见建议;指导社区矫正社团组织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州社区矫正工作及社区非监禁刑罚人员心理和行为的矫正工作。
科长:杨巧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