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价格行为监管,维护医疗服务价格秩序,聚焦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有效期”等,开展执法检查。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明确检查范围,聚焦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职责,确保专项检查扎实有效。
二是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和标准收费,有无违反规定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以及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是否按规定对使用的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进行收费;是否向患者另行收费、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执行价格公示等情况。
三是查看个体诊所是否落实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制度,药房是否配温湿度调控设备并做好记录,是否按照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储存条件进行分类存放,直接接触药品和无菌医疗器械的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麻醉和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是否按要求管理等内容。
四是做好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执法人员在实地检查前,广泛开展提醒告诫、宣传价格法、药品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督促医疗服务机构严格规范自身收费行为。同时发布违规收费典型案例,畅通12315举报渠道,及时处置群众投诉。通过开展线上、线下法律法规宣贯和提醒告诫,结合多方位的社会监督,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此次执法检查,累计检查个体诊所5家,3家诊所部分药品未明码标价,1家中药价格未依法公示,执法人员针对以上问题已现场指导整改。
下一步,博州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发挥价格监管职能,持续发力,强化执法,对医疗机构的服务收费及药品医疗器械行为进行常态化的监管,维护良好的医疗服务秩序。
审核人:吴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