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王文博 答复类别:A类
欧世龙、王新建、牛海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展情况
推广政府购买服务,是新时期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改进政府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财政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博州财政高度重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
㈠强化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落实。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严禁购买主体将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货物和工程以及将工程和服务打包的项目、融资行为、人员招聘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和设置公益性岗位等事项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的事项。
㈡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切实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与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有机衔接。按照“能购尽购”的原则,将符合购买条件的项目纳入购买服务范畴。2022年我州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布置、同步审核、同步下达,确定购买服务预算项目1002个,购买服务预算13961万元。
㈢加强过程管控及绩效评价。各购买主体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行为,各级财政部门严把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拨付关,确保资金规范合理使用。各购买主体在项目采购前确定具体的绩效目标及考核细则,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从机构建设、项目管理、服务质量、社会效益等四个方面对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评价结果作为支付资金的重要依据。
㈣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根据政府职能转变和工作实际需要,督促州本级及各县市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建立公共服务清单,完善部门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增强指导性目录的约束力,确保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
二、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2022年博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共涉及5大类1002项,政府购买服务执行金额13801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领域涵盖一般事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资源勘探信息、商业服务业、国土海洋气象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包含园林绿化、物业服务、资产评估、污水处理、治安监控、法律服务、人才培训、项目前期服务、机关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财务会计审计服务、后勤服务等方面。
三、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做到“应编尽编、编实编细”。在预算编制中,要求各部门要按照“应编尽编、编实编细”的原则,认真梳理本单位的管理和服务事项,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完整地反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况。二是强化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机制。要求购买主体单位上报本单位上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包括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金额情况,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以及下一步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计划。全面准确掌握我州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总结在改革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三是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效落实。落实责任、广泛宣传,提高购买主体单位的思想认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效落实。四是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办法执行,从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对确需新增的购买服务资金,从严审核,确保公开、透明、规范、有效。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㈠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
一是进一步完善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相关规定。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规章,完善具体购买程序、工作流程、资金管理、项目实施、质量标准等机制,履行购买监管职责和绩效评价职责。二是加强监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财政资金支出标准和范围,创新监督机制,明确政府购公共服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需求和投诉受理、行业管理等,及时公开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有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挖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以实现提高政府服务效能、节约服务成本,以及社会组织能量有效释放的双赢局面。四是做好服务项目绩效管理。购买主体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要求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管理,定期对所购服务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具备条件的项目可以运用第三方评价评估,财政部门根据需要,对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整体工作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购买主体及财政部门承接主体选择、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㈡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到位
一是州、县(市)财政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根据财力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并报本级人大会议批准。二是在预算执行中,财政部门将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审核采购项目,拨付采购资金,保障按时足额支付。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开展政府采购。三是特殊需要追加预算的,由预算单位向政府提交增加预算报告,经政府专题会议审定后提交党委财经委会议研究。
审核人:张自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