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王文博 答复类别: C类
甫尔达西、殷琦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拨付流浪狗收容所专项资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事权和财权划分,流浪动物管理工作应由博乐市属地管理。我们积极与博乐市财政局就“关于拨付流浪狗收容所专项资金建议”进行了对接,流浪狗收容管理工作职责是博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的工作职责。
博乐市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由于建议提出时,2023年度预算已确定并经市人大审批通过,所以市财政预算没有安排“流浪狗收容所专项资金”,年中追加预算要经人大批复;是否能追加“流浪狗收容所专项资金”和追加多少额度,需要相关部门组成工作小组,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充分调研、核实、测算后方可确定,目前市财政正在推进此项工作。
下一步,我们建议博乐市成立狂犬病预防控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管理流浪狗的收容、防疫等工作,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依法养犬意识。充分考虑贵委员的建议,我们将积极与市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科学合理安排专项资金,解决好流浪狗收容管理问题,以更好地保护群众权益、保护流浪动物,维护市容环境卫生。
审核人:张自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