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李鸣豹 签发类别:B类
库尔曼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精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治州列入国家大型灌区名录的有博尔塔拉河、精河两个大型灌区。精河大型灌区承担着茫丁乡、八家户农场、托里镇等乡镇的农业灌溉任务,是精河县重要的水利保障支撑。2001年—2011年,精河县充分利用中央资金分九期完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灌区供水保证率大幅提升,工程效益充分发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自治州积极谋划,在“十四五”期间将开展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作为践行“十六字”治水思路的具体实践。目前,精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列入《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博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是自治州“十四五”期间计划实施的重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近年来,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自治州党委、政府分管领导,自治州水利局主要领导多次前往自治区水利厅进行对接。2023年,自治区水利厅启动全疆“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中期评估调整工作后,州、县水利局主要领导专程赴自治区水利厅对接中期调整工作。自治区水利厅表示将充分利用“十四五”中期调整契机,加强同水利部沟通,争取全疆更多大型灌区列入国家建设计划,精河县要加快完成精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可研报告的审查审批工作。州、县两级水利部门将加强与自治区水利厅沟通积极,争取将精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项目。
最后真诚感谢您对博州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刘新国 电话:0909-2319906
卓 磊 电话:0909-2319936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