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林栋凤 答复类别:A类
库尔曼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精河县500万吨战略石油储备项目纳入2023年自治区重点储备类项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精河县500万吨战略石油储备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400万立方原油、100万立方成品油、15万立方化工油品的仓储区、输送系统及配套设施,占地面积约为9990亩;拟建设地点为精河县托里镇乌兰旦达盖村沙漠。项目计划总投资263.5亿元。
二、精河县500万吨战略石油储备项目纳入2023年自治区重点储备类项目情况
㈠项目报批情况
2023年1月17日,收到精河县发展改革委《关于呈报“一带一路”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石油储备基地核准的请示》(精发改行政〔2023〕38号),项目单位为新疆能源集团西海实业有限公司,并由其负责项目建设、运营管理及贷款本息的偿还。因此,该项目属企业商业储备类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管理部门实行备案制管理,对精河县发展改革委呈报的项目核准请示不予受理。请精河县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及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项目备案规定要求,按程序开展项目备案。
㈡项目纳入2023年自治区重点储备类项目情况
目前自治区2023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已印发,精河县500万吨战略石油储备项目因无实质性进展,未纳入。项目通过备案后,州发展改革委将依据自治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推荐报送有关要求,依托中期评估调整契机,积极向自治区推荐上报,争取项目补充纳入自治区2023年度重点项目清单。
联系人:梁超 电话:2318554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审核人:林栋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