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林栋凤 答复类别:A类
库尔曼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精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调规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抽水蓄能项目基本情况
精河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博州精河县茫丁乡境内,电站装机容量1200MW,电站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项目总投资约102.01亿元。
二、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目前新疆精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完成《新疆精河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补水方案初步分析报告》《新疆精河抽水蓄能电站初步分析报告》等报告,取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新疆精河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与拟定生态保护红线重叠情况的答复》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新疆精河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限制因素查询结论有关情况的答复》。2022年7月21日取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评估中心进行评审并出具评估意见。2023年2月21日通过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预可研审查。
三、目前项目进展情况
2022年8月,州发改委已将新疆精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调规申请已呈报自治区发改委,经委主要领导多次与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处对接跑办,自治区发改委已将新疆精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调规申请呈报国家能源局,目前待国家审查批复。
联系人:梁超 电话:2318554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审核人:林栋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