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索里蒙 答复类别:A类
史凯、王卉斌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非教学任务进校园审批制的意见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教育为国之大计、党之大计。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2020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2021年、2024年自治州党委办公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治州贯彻落实〈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责任分解方案》《2024年自治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有关措施》等一系列减负文件,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宽松、宁静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校园氛围,确保中小学教师潜心教书、静心育人。
下一步举措:一是州党委教育工委高度重视关于建立非教学任务进校园审批制的意见建议,第一时间对社会事务进校园情况进行摸排调研,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本着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不能进校园,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不能进校园,存在商业广告和商业行为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活动不能进校园,已纳入日常教学的相关专题活动不能进校园,主体不是学生的活动不能进校园的原则,将进校园活动与学校教育教学内容、班团队会、专题教育、校园文化有机融合,与学校课后服务、日常管理相结合,切实减轻师生负担。通过州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局严格审核,优化进校园事项9项,同比减少12项。同时,加大对教育系统内部各类活动的清理、整合,严格审核压缩文件、会议、督检考核各类事项,将教师培训、集体备课、三进两联一交友、班主任大家访等工作进行整合优化。完善审批制度,确保切实提高进校园活动成效。
二是制定《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进校园活动申报认定,对进校园活动的申报流程、申报内容、认定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建立《各部门“进校园”活动项目审批表》,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于每年7月和12月向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申报下学期进校园活动,教育行政部门进行集中认定,按照有关程序公布进校园活动清单,学校按照清单组织开展活动。时政教育、安全健康教育等即时性、突发性的活动进校园,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申报,简化流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减负各项政策落实落地。畅通公众意见反映渠道,鼓励学校、师生和家长对于社会事务违规进校园的情况进行投诉举报。适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调研,深入了解各县市、学校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工作的情况。对未按要求出台目录清单的,未按清单内容及审批流程开展工作的,社会事务进校园数量不减反增的,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对拒不改正及继续违规向学校摊派非教育教学任务的,依据教育督导相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衷心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审核人:索里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