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徐辉 答复类别:C类
王用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托托镇天然气入户工程作为兵地共建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全州共有新疆新捷能源有限公司博州城市燃气分公司、精河县新广汇天然气有限公司、新疆天富天城能源有限公司、精河中燃能源有限公司4家天然气经营企业,已建成长输管线37公里,城市次高压管线18公里,城市中压管线235公里,建成天然气母站1座,门站1座,加气站19座。全州城镇燃气普及率(含液化石油气)已达99.80%,累计安装天然气居民户数104921户。
经联合自治州兵地融合委员会办公室(州发改委)、燃气企业专家到托托镇实地勘察,查看了新疆天富91团加气站设备设施的输气能力、已建设的输配气管道及小区现场,与第五师双河市相关部门协商,协调第五师在运营天富91团加气站给托托镇供气,因加气站接气成本过高、民用气供需价格倒挂的原因不愿承担,需要继续与相关方面进行沟通和协调,寻求进一步解决方案。与此同时,协调新捷燃气公司保证计划内、成本低的民用天然气指标气量给天富燃气公司,但从新捷燃气公司母站拉运至天富燃气公司供应托托镇,因运距太远成本仍然较高。
若不能达成,在托托镇新建点供站解决生活用气,经测算,办理拆迁、土地征收及场站建设需要投入资金约200万元;建成后,按标准日常运营管理费每年需60万元。还需精河县托托镇政府争取资金并配置一定量的资源与各燃气公司洽谈达成投资意向。
感谢您对托托镇天然气入户工程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金花 电话:0909—2319347
2024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审核人: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