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居勒提·阿布里克木 答复类别:A类
吴荣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国上下积极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支持老龄工作的政策方案,但日益增长的新时代老年人群服务需求给全社会提出了新的要求。自治州卫生健康委为切实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更好的做好为老服务,完善博州老龄工作服务能力。
一、开展工作情况
通过积极创建老年友好型社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老年心里关爱点的成功创建,长者食堂建设,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为老年人提供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日间照料等服务,极大地提高了为老服务质量。在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助老美德,在全系统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的思想教育,充分认识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将关心、关爱老年人,保障老年人权益,维护老年人尊严等内容写入了医疗机构文化之中。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1.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2024年积极与自治州人大、民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拟制定相应配套措施,切实保障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制度的落实。
2.积极沟通协调自治州人大、民政局、人社局、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实施,加大督查落实力度,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3.加强宣传力度,以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树立老龄观,促进健康老龄化,着力打造适老宜居社会环境,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老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关注博州卫生健康委老龄工作。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0909-2319179
朱 磊 联系电话:0909-2318162
审核人: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