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姜文杰 答复类别:C类
库尔曼江代表:
您提出“关于推动托托镇、第五师91团联合运营污水处理厂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始终秉持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抓手,深入开展乡镇建成区污水治理工作。全州辖22个乡镇场(建制镇12个、乡5个、国营农牧场5个),现已建成运营污水处理厂13个,其余乡镇场并入就近县(市)、乡镇场污水处理厂处理,实现了乡镇污水处理全覆盖。博乐市乡镇场污水处理厂由博乐市清源水处理公司统一运营管理,温泉县乡镇场污水处理厂由湖北泓源水务公司运营管理,精河县大河沿子镇、托里镇污水处理厂由精河县安阜水务公司运营管理,目前只有精河县托托镇由乡镇场负责运营管理。
二、调研情况
针对您的建议我们安排专人去托托镇实地调研,并与第五师城建集团进行对接,并结合实际情况形成具体办理意见。托托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200M3/日,目前因管网有破损处理规模约20M3/日,实际处理规模约90M3/日,91团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600M3/日,实际为冬天约500多M3/日,夏天约为400多M3/日,经与第五师城建集团沟通如将托托镇污水接入,部分时段要超负荷运转,另托托镇污水接入91团需铺设管网及设备改造目前没有资金来源,综上所述目前托托镇、第五师91团不具备联合运营污水处理厂条件。
三、推动情况
一是精河县人民政府已协调精河县安阜水务公司对托托镇污水处理厂每月开展一次技术指导服务;二是正在实施提标改造工程。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督促精河县加快工程进度,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托托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二是托托镇要加强管理,对纳入污水管网的各类用水群体做到应收尽收,保障乡镇污水处理厂必要的运行费用。
衷心感谢您对我州乡镇建成区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别日克 电话:13899442030,0909—2319360
2025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审核人:周桂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