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库尔曼江、木哈代斯·阿不力孜、白岩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新能源项目建议指标向精河县倾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目前,全州新能源在建项目20个,装机规模885.2万千瓦,其中精河县在建项目6个,装机规模170万千瓦,占全州在建装机总规模的19%。按照“建成一批、开工一批、谋划一批”发展思路,我委积极会同精河县谋划储备新能源项目3个,包括新疆联合动力精河县80万千瓦光伏项目、国家电投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博州精河县托托镇5万千瓦分散式风电项目、精河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同时,在我委的积极协调推进下,10月10日精河县西部管道34万千瓦光伏顺利全容量并网。
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风电资源开发,为支持精河县新能源发展,统筹协调,高位推动,全力争取,尤其是中煤精河县35万千瓦风电等集中式整装开发风电项目,超常规取得自治区备案支持。以上充分体现了对精河县大力发展以风电项目为引领的新能源产业的支持,为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积极指导精河县做好新能源发展规划和布局,确保项目规划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要求,提前推动新能源项目用地由“生地”变为“熟地”,由“项目等地”变为“地等项目”,为企业投资提供便利,力促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二是全力推进剩余风电资源开发。积极协助精河县对风电资源进行系统再摸排,明确风电开发区域,力争精准到风机点位。建立项目动态退出和接替开发机制,加快中煤精河县35万千瓦风电落地建设,全力推动项目早日落地、加快实施。
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以提升产业绿电消纳能力为前提,推动新能源与产业项目协调发展,招商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装备制造、储能等项目落地,对于配建的自我消纳、自我调节新能源项目重点支持,培育发展优质用电负荷。
四是紧盯上级政策要求。紧盯自治区新能源开发建设最新政策要求,因地制宜,瞄准路径,积极谋划新能源项目,争取获得更多的新能源项目开发机会。
感谢你们对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自治州发展改革委的工作。
联系人:张欣乐 电话:18119295813
2025年11月25日
审核人:孙朝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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