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王清海、孙胜利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自治州对精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予以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21年以来,博州发改委围绕国家政策资金支持投向领域,积极组织精河县做好项目储备、申报、争取等工作。截至目前,精河县沙尔托海水利枢纽工程、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单干户渠首除险加固工程、下天吉水源地综合治理等多个水利项目均获得国家项目资金支持。通过项目的实施,各族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逐步提升,同时也极大助力了精河县水利事业发展。
经与自治区发展发改委、水利厅等相关单位对接,认为精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意义重大,符合国家支持投向,但资金总额有限,国家仅支持纳入《新疆“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项目。目前,精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仅纳入《博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暂未纳入《新疆“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不符合国家支持范围。
下一步,州发改委将积极会同州水利局,强化向上对接,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同时,建议项目单位会同水利部门共同做好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将精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纳入《新疆“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
感谢你们对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自治州发展改革委的工作。
联系人:陶春乐 电话:18609095705
审核人:孙朝龙
2025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