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出的“关于新建贝林哈日莫墩乡引水渠道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贝林哈日莫墩乡原有一条地表水引水渠——贝乡渠,建于1987年,引水口位于博河流域管理处所管辖的三干渠套特支渠0.8公里处(达勒特镇白房子分水点以下约2.8公里处),设计流量2.0m3/S,长度16.5公里,控制灌溉面积2.36万亩(未包括泉水灌溉面积)。于1997年进行了产权确权登记,法人为博乐市水管站贝林哈日莫墩乡水管所。随着农业高新节水技术(滴灌)的普及,在2008年贝乡全面改为地下水灌溉,该渠停止使用。至今已失修12年之久,大部分渠段消失,丧失输水功能。
四位代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对贝林哈日莫墩乡的实际情况也掌握的很清楚。该乡既是博乐市唯一纯井灌区,又位于博乐市地下水严重超采区,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北疆地下水超采区治理的行动方案〉的通知》(新水厅〔2020〕7号)精神,结合《博州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我们将不断加快超采区地下水压减配套工程、水源置换工程建设。
关于重新建立完善贝乡河水灌溉渠系的建议内容,博河流域管理处已专门列入《博河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十四五”规划》之中,计划在“十四五”期间(2021—2025年)完成。
关于缓解贝乡地下水超采现象的建议,根据《博州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超采区治理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6—2020年),将地下水位下降速率控制在1.0米/年;第二阶段(2021—2025年),将地下水位下降速率控制在0.5米/年以内;第三阶段(2026—2030年),全面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使超采区地下水位全面稳定或回升。目前,全州通过采取禁止新建地下水取水工程、禁止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明确地下水开采量等各项措施,稳步推进治理工作逐步实现阶段目标。
同时,根据《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县市、第五师用水总量控制方案》,贝林哈日莫墩乡地表水用水指标2020年为140.8万立方米,2025年为195.65万立方米,2030年为250.5万立方米;地下水用水指标2020年为5630.27万立方米,2025年为4793.3万立方米,2030年为3800.39万立方米。地表水指标因无引水渠系等原因,至今未用。随着“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的落实,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各项措施逐步实施,贝林哈日莫墩乡将成为具有地表水和地下水双重水资源保障供水的混合灌区。
最后,真诚感谢你们对自治州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审核: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