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组织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1、在政策扶持上,我局将农机购置补贴、报废更新补贴、深松整地作业补贴等政策持续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对农机合作社引进购置农机具,做到“应补尽补”。对引进示范推广的先进农机具先进技术,也是率先在农机专业合作社先行先试,然后在全州推广推开,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推动了我州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目前我州共有农机专业合作社25个。
2、合作社的信用评级应该有一套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要有具体的评级指标,这项工作涉及银行征信等各方面的指标测评,农机局一家独自完成对合作社的信用等级评级目前有难度,我局后期将开展对此项工作的调研,研究能否开展对合作社的信用评级工作。
3、针对农机具集中停放的问题,一方面,州农机局后期将督促县市对空置的农机大院进行清理,明晰产权,盘活资产,有效利用已建成的农机大院。另一方面,农业机械存放场、库、棚等基础设施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依法办理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按照农用地管理。在现行的农村土地政策下,农机具的集中统一停放应该与乡村的村容村貌整治结合在一起,我们将向相关部门建议,把农机具统一停放设施用地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的统一规划,一同实施。
4、2014年至2018年,我局共培训农机合作社经理人及管理人员35人次。今后我局将继续抓好农机合作社经理人及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农机合作社从业人员的素质,促进农机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规范运营。
5、我局将加大对农机合作社的指导力度,引导农机合作社结合自身实际,自主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运营管理机制,积极培育发展壮大农机合作社队伍。
6、近年来,我们在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制定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时,一直引导农牧民在自主购机的同时,要结合农机作业市场需求,充分考虑购置农机具的使用效率和效益。通过几年不断地引导,目前我州农机装备结构已逐步得到改善,提升了全州农机装备水平的发展。
今后,我们将继续在购置补贴、报废更新补贴、深松整地作业补助等政策方面给予农机合作社更大支持,并积极争取其它项目资金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提高农机专业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