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发改〔2017〕43号
对自治州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5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王勇、曹卫东等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进口货物由阿拉山口入境推送至阿拉山口站的4公里铁路运费过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哈国入境推送至阿拉山口站4公里铁路运费的现执收情况
依据铁道部2005年制定的铁路货物运价规则(铁运〔2005〕46号),货物运输费用的计算程序为:
①按《货物运价里程表》计算出发站至到站的运价里程。
②根据货物运单上填写的货物名称查找《铁路货物运输品名分类与代码表》、《铁路货物运输品名检查表》,确定适用的运价号。
③按货物适用的运价号,在“铁路货物运价率表”中查出适用的运价率(即基价1和基价2)。
④运费计算方法:(基价1+基价2×货物的运价里程)×计费重量。
以整车方式装载60吨板材为例,板材为5号运价号,基价1为18.6,基价2为0.103,运价里程为4公里,计费重量为60吨。
阿拉山口口岸铁路服务收费为2445.1元/车皮,其中:运费标准1151.5元/车皮(包括4公里运费<18.6+0.103×4>×60=1140.7元;铁路建设基金7.92元<费率0.033×计费重量60×运价里程4>;电气化附加费2.88元<费率0.012×计费重量60×电化里程4>。另外,阿拉山口口岸铁路建设费300元/车皮(5元/吨,按车皮标重收取)、国联换装费960元/车皮(16元/吨,按车皮标重收取)、验关手续费33元/车皮、印花税0.6元/车皮。
二、自治区明确反馈不调减阿拉山口口岸铁路货物运价及其理由
自治州发改委作为全州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调减阿拉山口口岸铁路货物运价相关工作,在充分调研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于2017年2月上报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调减博州阿拉山口口岸铁路货物运费有关价格的请示》(博州发改价〔2017〕6号),得到答复是不调减铁路货物运费价格。主要理由如下:
㈠铁路货物运价调减(包括口岸铁路货物运费价格)的审批权限在国家发改委和中国铁路总公司。2016年4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丁杰副司长、中国铁路总公司价格管理部房生修副主任、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李鑫副处长到阿拉山口口岸调研,在召开的口岸进出口环节服务收费专题座谈会上,房生修副主任对阿拉山口铁路货物运价现执行情况进行了政策说明与解读,明确提出不调减阿拉山口口岸铁路货物运价。
㈡阿拉山口口岸铁路正式进出口货物是1993年5月,当时的铁路货物运费审批价格已经是给予了北疆铁路公司优惠政策后的价格。
㈢国家已对阿拉山口口岸给予了一定的差别化优惠政策,2008年至今未取消铁路口岸建设费,如若调减阿拉山口口岸铁路货物运价将取消铁路口岸建设费。
三、阿拉山口口岸比霍尔果斯口岸铁路服务收费较高的政策原因
霍尔果斯口岸铁路于2013年9月正式通关进出口货物,哈国入境推送至霍尔果斯站铁路运距是1.08公里。国家、自治区考虑到霍尔果斯口岸经济特区的优势和国际经济合作中心的服务功能仍处于初期阶段,且霍尔果斯口岸未收取铁路口岸建设费,赋予了霍尔果斯口岸一定的优惠政策,降低了其铁路货物运费价格标准。目前霍尔果斯口岸收费标准1043.4元/车皮:铁路运费标准50.4元/车皮,国联换装费为960/车皮,验关手续费为33元/车皮,免征铁路口岸建设费、印花税等。
博州发改委
2017年6月5日
联系单位:博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吉仁太 电话:2318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