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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提出的“关于修建温泉县查干屯格乡大呼斯塔牧道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牧道建设已普遍成为人大代表和广大牧民群众热切关心的热难点问题,与牧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也引起了我县的高度重视,2005年-2007年,我县依托边境县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牧道专用款和自治区一般农村公路项目资金,陆续在牲畜集中、受益户多的区域新建了多条牧道,使牧民行路难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缓解。但目前由于国家和自治区暂无安排牧道建设方面的投资项目,针对修建温泉县查干屯格乡大呼斯塔牧道事宜,我县已安排县畜牧兽医局与县交通运输局将全县牧道建设纳入“十三五”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编制了温泉县牧道建设项目,并向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提出了项目申请,县畜牧兽医局也将积极向自治区畜牧厅申报牧道建设项目,待项目立项批复后即可施工修建。同时,将牧道建设、维修费用专项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尽快安排落实该牧道修建工程。
在此,感谢您对温泉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关注和支持,衷心希望你们继续为温泉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上一条:对自治州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下一条:对自治州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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