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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延伸和修缮温泉县查干屯格乡八音赛防洪坝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温泉县查干屯格乡八音赛防洪工程修建于2012年,为四级以下的土石坝,该坝东西走向,长约7.3公里,建设标准较低,需修缮的地段较多,长度需要延伸。我县水利部门已将此项目的修缮工程列入到2017年的防洪工程维修计划中,并将积极向上级争取该防洪工程的续建项目及资金并积极组织实施。
在此,感谢您对温泉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关注和支持,衷心希望你们继续为温泉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上一条:对自治州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下一条:对自治州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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