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刘庆 答复类别:A类
艾力江·阿不都克里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老旧社区综合改造,提升居民幸福感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既是百姓家门口的“关键小事”,也是城市发展中的“民生大事”。近年来,州住建局认真履行行业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积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020年以来,我州不断致力于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持续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全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州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博州政发〔2021〕11号)和《关于自治州安居富民工程和住房保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自治州保障性安居工程暨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博州政办函〔2022〕45号),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自治州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工作内容,进一步完善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机制,全面指导各县市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截至2022年,全州已累计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31个,涉及1674栋楼41368户居民,改造建筑面积239.69万平方米。
2023年,我州还将对全州50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363栋楼8335户居民,改造建筑面积52.38万平方米(其中博乐市计划改造18个小区,涉及217栋楼5657户居民,改造建筑面积24.76万平方米;精河县计划改造30个小区,涉及79栋楼1781户居民,改造建筑面积16.22万平方米;温泉县计划改造2个小区,涉及67栋楼897户居民,改造建筑面积11.4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42亿元。改造内容包括供排水、供电、供暖、绿化、飞线入地、增设停车场、健身设施、外墙保温、公共照明、外立面、充电桩、垃圾收储及分类等相关基础配套设施,根据实际情况配套托老托幼设施,提升小区环境和居民生活品质。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自治州保障性安居工程暨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政府统筹、条块协助、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大资金争取和投入力度,着眼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和关心关切,充分征询小区居民改造意愿,通过老旧小区改造,逐步完善小区内水电路气等基础配套设施和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审核人:刘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