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刘庆 答复类别:A类
徐玮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社区食堂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完整社区基本情况
2023年1月,自治州住建局、民政局联合制定《自治州完整社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聚焦群众关切的“一老一幼”设施建设,聚焦为民、便民、安民服务,切实发挥好试点先行、示范带动的作用,打造一批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样板,尽快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进一步提升居住社区建设质量、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构建党建引领下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选择15个社区开展完整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用2年时间完成试点建设任务,确保到2024年底前,试点社区达到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健全、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完备、公共活动空间充足、物业管理全覆盖、社区管理机制健全。
二、社区食堂建设、改造情况
作为完整社区的重要建设内容之一,“社区食堂”建设是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目前全社会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服务体系的不断优化和升级是必然趋势,社区居家养老是养老服务体系中的短板。“15分钟生活圈”的打造能够实现让老人“在家门口”养老。“吃”是民众最基本的需求,“吃的安全、吃的放心”是民众最切实的利益,“社区食堂”的建立对于居民“吃食”安全具有一定保障作用,对完善社区功能也起到作用。
结合完整社区试点建设,各县市今年在老旧小区建设过程中积极配建社区食堂,各相关街道社区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并依次确定了建设及改造需求,制定了社区食堂年度计划。今年计划实施15个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分别是:博乐市街心社区、秀苑社区、锦绣社区、文化社区、迎宾社区,阿拉山口市幸福社区、友谊社区、金运社区,精河县和平社区、团结社区、绿园社区、滨河社区,温泉县博格达尔路社区、三峡路社区、呼都格路社区,以完整社区试点社区为主,其他条件适合的社区为辅,配套设置社区食堂,并作为示范样板,辐射各县市城区。
目前,博乐市已分别在锦绣社区、迎宾社区、东风社区、向阳社区等地设置社区食堂7座,低价或平价供应老人、儿童餐食,其他县市及所选试点社区正在有序推进,预计年底前陆续完成。
三、保障措施
㈠制定工作目标。结合《自治州完整社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制定《自治州社区食堂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2023年社区食堂建设内容,已确定的社区食堂建设任务中,充分论证建设标准、运行机制、服务模式、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
㈡明确建设标准。一是公益服务标准。首先明确社区食堂是具有公益属性的餐饮服务项目,主要目的是突出服务功能,满足社区居家老年人的就餐需求,同时,注重兜底保障功能,将社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14周岁以下儿童纳入社区食堂价格优惠范围,并对社区内有送餐需求的失能老年人发动志愿者为其提供免费送餐服务。二是硬件建设标准。新建或改造社区食堂时,应选在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相对集中、无污染、无危害的安全区域内,尽量选取一层或低层,配置无障碍设施,并配备必要的膳食加工、餐饮设备、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三是管理服务标准。社区食堂应实行市场化运营机制,引进有实力的餐饮企业进行经营管理,为老年人提供一日三餐服务,根据老年人用餐特点,设计制作适合老年人消费习惯的少盐、少油、少糖、松软的营养配餐。企业应让利于“一老一小”,同时兼顾社会公众,通过社会利润补充,促进食堂可持续运营。
㈢鼓励多方参与。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导,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为监督方,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协调各类项目和资金支持社区食堂建设,更好服务于老年人和社区群众。采取“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慈善捐一点、个人掏一点”的办法,多元拓展资金来源。鼓励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广泛参与,民营养老机构及区域性居家中心开放内部食堂面向辖区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引进品牌餐饮服务企业打造中央厨房集中配送方式,建设连锁化助餐点,满足老年人提供助餐需求。
㈣完善长效机制。后期,在社区食堂成功运行的基础上,将研究出台食堂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减免税费及在用工、信贷、发行消费券等方面的支持政策,以保障社区食堂实现长期运营。并鼓励支持社区食堂企业,探索开展送餐、照料、物业管理等后勤社会化服务,开辟社区服务新领域。
感谢委员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密切关注此项工作,全力保障城市公交站台供暖能力。
审核人:刘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