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刘庆 答复类别:A类
童古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配备消防设施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进步,新建小区的消防设施较为完善,老旧小区因配套设施不完善存在着消防安全隐患,因此加大对老旧小区消防安全设施的改造提升力度,切实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势在必行。
为加强老旧小区配备消防设施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配合消防大队与应急管理部门、街道、社区和物业对老旧小区消火栓、消防管网、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缺失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统计。二是配合消防大队与街道和社区,对小区物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点岗位人员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三是推动消防车通道整治工作纳入当地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同步实施改造,由消防部门牵头,住建局、街道、社区相互配合,对老旧小区的消防通道进行专项清理和专门规划,清理阻挡消防通道的杂物、非法搭建物,开展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对消防通道规范划线,喷漆划出生命通道,确保火灾发生时,消防救援人员能及时到场。消防、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严查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不断提升整治工作力度。四是督促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摸排情况,对小区内缺少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协调配备。
2020年以来,全州已累计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31个,涉及1674栋楼41368户居民,改造建筑面积239.69万平方米。目前已全部打通消防通道,针对老旧小区既有消防设施正逐步进行检修,保证其完好有效。
2023年,我州计划对全州50个城镇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363栋楼8335户居民,改造建筑面积52.38万平方米(其中博乐市计划改造18个小区,涉及217栋楼5657户居民,改造建筑面积24.76万平方米;精河县计划改造30个小区,涉及79栋楼1781户居民;温泉县计划改造2个小区,涉及67栋楼897户居民,改造建筑面积11.4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42亿元。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对未配备消防设施的小区,将按计划逐年实施。目前已对全州27个小区物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开展消防教育培训,清理小区内部违规储存的易燃易爆物品,消除火灾隐患。
下一步,我们将着眼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和关心关切,充分咨询小区居民改造意愿,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逐步完善小区内水电路气等基础配套设施和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和生活品质。
感谢您对我州加强老旧小区配备消防设施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审核人:刘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