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马克斯加甫 答复类别:A类
刘吉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博州生态文明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建议中提到“关于加强博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我州目前生态环境、防沙治沙方面尚存不足之处。提出三点建议:一是项目区内造林地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充分发挥科技示范作用,科学谋划。二是解决以往防沙治沙科技成果示范作用不强问题,可否探索新的林业模式,努力申创国家防沙治沙示范区典范。三是整合博州地区生态资源,加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博州生态环境局作为主办单位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进行学习研究。2023年3月6日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马克斯加甫同志带队与政协委员见面,全面了解和掌握其提出建议提案的真实意图。联系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林业和草原局两家协办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并根据了解掌握情况共同研究制定办理意见。搜集汇总各协办单位反馈意见建议后牵头拟定《关于加强博州生态文明建设的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答复样稿)》并呈报州人民政府督查室进行初审,修改定稿后现予以正式答复。
二、答复意见
㈠ 立足“生态立州”战略,推行绿色发展方式
近年来博州围绕“生态立州”战略目标,从改善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增进人民福祉角度出发,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把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让“绿色”提升成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亮色”,协同推进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州林草局编制完成《自治州防沙治沙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通过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复,明确“十四五”期间将发展以枸杞、沙地桑为主的沙区林果种植业,打造一批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沙产业种植基地,建立枸杞和沙地桑GMP标准生产线。枸杞、沙地桑产业已纳入治沙产业范畴,为多层次、多角度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积极组织申创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经自治区林草局筛选,目前已认定精河县符合申创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条件,今年2月向国家林草局正式行文,正等待国家林草局批复意见中。三是州生态环境局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做保障。组织实施艾比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二、三期及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工程,用项目建设等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目前已争取到位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2424.91万元。四是持续加大生态环境监管力度,下大力气解决区域内生态用水问题。科学统筹经济发展和水资源利用,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充分发挥和运用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各县市人民政府发挥好县市主体作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深入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同时加强与州住建、水利及林业和草原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协调与配合,进一步加大地下水污染防治、地下水环境监管和城镇污水的再生利用,为发展枸杞、沙地桑为主的沙区林果种植业提供水资源保障,确保水生态修复治理与生态保护得到有效修复。五是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各单位和医疗机构落实环境主体责任,规范收集处置医疗废物,持续强化固废和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实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确保全州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为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落地以及建设林果特色产业、“田园综合体”留足空间。六是深入推进生态农业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品牌化,做优做强有机林果产业。2023年围绕农产品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方向,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制订符合博州实际的绿色生态农产品生产标准,示范推广一批简明易懂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切实推进农业生产规范化,绿色做强、特色做优、产业做大。七是州住建局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的垃圾处理方式,督促指导各县市合理谋划设置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持续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为博州垃圾分类提供终端处理提供基础条件,努力实现县域内乡镇场垃圾转运全覆盖。八是把好生态资源利用关,深入推进生态旅游发展,突出抓好生态旅游沿线环境整治,切实做好项目保障,
通过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加快重大项目环评审批速度,实现审批权限的调整优化,全面提升环评服务信息化水平,高质高效办好各项为民实事,探索形成生态保护和旅游产业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发展模式。
㈡ 做好协作配合,实现“双满意”
一是采取“一案一策”管理模式,明确办理工作思路、制定时间计划表、细化具体措施、指定承办责任人,定期跟踪办理、全程动态管理、切实做到每一件建议提案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办。特别针对主办件,主动加强与相关协办单位联系会商,研究落实办法措施,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实现“双满意”。二是务求实效谋发展。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对应当解决采纳且具备条件可以采纳解决的,及时提出问题解决方案和完成时限,推动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所提建议得到采纳。目前委员建议所提出“探索新的林业模式,努力申创国家防沙治沙示范区典范”建议已被吸纳并融入当前重点工作,正稳步有序推进中。其中对于“整合博州地区生态资源,加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因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采纳,现已将此建议反馈给博州生态环境局精河县分局酌情纳入工作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予以解决采纳。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博州生态环境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联系人:张秋玲 电话: 0909-2319533
审核人:苏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