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卡合热曼·努尔买买提 答复类别:A类
帕尔哈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农村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农村工作的关心。近年来,州党委、州人民政府把推进乡村振兴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全面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一是制定工作规划。先后制定出台《自治州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自治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自治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顶层设计全州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规划图。2022年,全州12个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二是整合项目资金。2022年全州39个部门制定299条创建措施、投入6909万元行业资金支持示范创建,打造了博格达尔村、阿里翁白新村、介格得布拉格村、格尼登新村等一批有产业支撑、有品位内涵、有发展后劲、具有博州特色的示范典型。三是培育乡村产业。编制六大农业全产业链建设方案。博乐市、精河县分别被纳入新疆褐牛产业集群、新疆棉花产业集群;博乐市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精河县自治区现代农业产业园通过认定。定吉格村(面点加工)、介格得布拉格村(肉羊)、格尼登新村(休闲农业)列入2022年度自治区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单。四是治理人居环境。2022年全州新建农村户厕1447座,整改问题户厕7644座;56个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22.13%;建成运营乡镇(场)垃圾填埋场11个,配备农村垃圾收运车46辆、垃圾运输车30辆,配备农村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船3579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100%;246个村队开展“三清三改两提升”村庄清洁行动5000余场次,发动群众投工投劳20万余人次。完成村庄绿化美化项目54个。五是规范村规民约。制定《关于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审核工作的实施方案》,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备案审查、督促履行机制,督促完善191个村规民约。博乐市达勒特镇喇嘛敖博村、精河县茫丁乡东关村、温泉县安格里格镇克热雅哈得村村规民约获评自治区优秀村规民约。六是营造舆论氛围。成功举办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建设现场会,形成博州经验、博州模式,博乐市成为全疆地方唯一获得2022年度全国乡村振兴示范县称号的县市。博乐市发展农村庭院经济在全国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2023年,州党委、州人民政府把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州党委主要领导在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必须坚持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找出实实在在的抓手载体,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自治州党委印发的《自治州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将重点抓好以下6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坚持县域统筹,发挥乡村振兴重点示范村示范效益,引导农民献计献策、共商共议,积极参与村庄规划,年内19个重点示范村编制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积极推进有条件的村编制村庄规划。
二是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落实各类项目资金和各类行业评选向乡村振兴示范市、乡镇、村队倾斜的“两个优先”原则,支持博乐市加快建设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市,高质量完成1个自治区级示范乡镇、19个重点示范村创建任务。
三是壮大农业龙头企业队伍。围绕粮油、棉花和纺织、枸杞等特色果蔬、优质畜产品等产业,支持永新康玉米粒、圣诺农业玉米汁等加工生产线建设,加快博乐边合区、精河工业园40万锭纺纱项目建设,推动凯文科技枸杞固体饮料加工项目扩大生产,争取新疆西帕集团蛋品精深加工项目尽快投产见效,扎实推进天莱牧业集团等优质涉农企业上市融资,新增区、州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家。
四是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新建户厕1487座,整改问题户厕5995座,完成7个农村卫生户厕整村推进任务。分类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2个粪污一体化试点村建设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25%。建设城乡垃圾中转站10个,实现生活垃圾全部运到博乐市海创垃圾焚烧厂处理。大力实施“三清三改两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完成56个乡村振兴一般示范村“十一乱”问题整治。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完成114个村庄美化绿化项目。
五是发挥村规民约引导作用。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权利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定期组织评比检查,培养良好卫生意识和文明生活习惯,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
六是营造浓厚良好社会氛围。深入推进“美丽庭院”建设,培育选树自治州级美丽庭院示范村50个、示范巷150个、示范户3000户。办好博乐市芍药花、精河县枸杞、温泉县香紫苏等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农民丰收节。
审核人:卡合热曼·努尔买买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