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卡合热曼·努尔买买提 答复类别:A类
闫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业地膜回收治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博州年地膜覆膜面积220万亩左右,使用量1.1万吨左右,覆膜作物主要为棉花、玉米。共建设有废旧地膜回收网点10个、回收合作社17家、地膜回收企业8家、残膜回收机械799台套(弹齿耙搂耙式机械624台、新型秸秆粉碎还田残膜回收一体机175台),2022年争取中央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项目资金6450万元,当季地膜回收率达80%以上。为进一步做好废旧农膜污染治理工作,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切实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结合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2023年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推动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考核问责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田地膜污染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博州农发〔2022〕18号)要求,印发14个部门联合发文《自治州农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博州农发〔2023〕35号),为博州全面推进废旧农膜污染治理、引导科学使用回收地膜提供有力保证。各县市也细化了年度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做到与农业生产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确保完成本地区当季地膜回收率达到85%目标任务。
二、健全回收体系,开展加工利用
指导各县市合理布局与覆膜面积相匹配的回收网点和加工利用企业,建立村有废旧地膜回收网点、乡镇有回收站、县市有末端处置利用加工厂、社会化服务组织全面参与的全链条回收利用体系。压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同乡镇、村队、农户和土地经营权者层层签订地膜使用、回收、交运等约束性责任和义务责任书,逐级建立回收处置、加工利用台账,严查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等违法行为,形成政府推动、乡村主责、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的回收利用责任体系。
三、完善支持制度,发挥市场作用
继续积极争取2023年中央、自治区农田废旧地膜治理项目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以项目带动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确保农田废旧地膜治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开展农膜回收区域补偿制度试点,鼓励县市统筹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项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等农业补贴资金,建立残膜回收成效与项目资金安排联动机制,对残膜回收等农业绿色发展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依法责令停止耕种或停发、核减相关补贴,探索形成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补贴新机制,引导农户和生产经营主体自觉履行地膜回收责任。落实好国家已出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企业,在技术创新、设施引进及产品销售方面给予指导支持。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为废旧地膜回收和综合利用加工企业、合作社等主体提供支持,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农田废旧地膜污染防治。
四、加强质量管控,严打非标地膜
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依法规范地膜生产销售和使用。落实地膜生产强制性准入制度,对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17家地膜生产企业登记造册,落实生产、销售登记台账,建立农膜质量可追溯制度,把好地膜生产质量关口。加大地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地膜的生产经营主体,截至5月中旬,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农资打假、农膜生产企业专项执法检查4次,开展春季废旧农膜回收执法检查15次,立案查处3起。联合供销系统,发挥供销系统主渠道作用,加强标准地膜市场推广,坚决杜绝不达标地膜进入农资市场、农田。
五、引导科学用膜,加强定位监测
加大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力度,大力督促各县市完成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任务(博乐市80万亩、精河县90万亩、温泉县45万亩)。科学编制《2023年博州加厚高强度地膜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在博州主要覆膜作物棉花、玉米的主栽培区,开展无膜、标准膜、加厚高强度地膜产品对比评价试验,到2023年底,完成博乐市900亩(棉花600亩、玉米300亩)试验示范点加厚高强度地膜试验示范评价,为加厚高强度地膜产品配方完善和改进提供技术支撑。持续配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全州60个监测点地膜应用和残膜污染定位监测工作,以残留监测数据为支撑,科学指导各县市加快推进农膜污染治理工作。
六、持续推进地膜减量化和替代技术
积极推广无膜栽培技术。进一步开展玉米免耕水肥一体化保护性耕作技术试验示范,实现配套滴灌条件下玉米免耕技术与水肥一体化技术融合,农机农艺技术融合,从源头上减少地膜使用。2023年推广玉米保护性耕作5万亩。规范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加强产品的操作性、功能性、可控性等农田适应性评价,在符合标准基础上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示范推广。
七、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监管,签订农田环境保护承诺书
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监管,在土地流转合同中要求承包方签订《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农田环境保护承诺书》,依据实际情况可收取一定的农田环境保护押金。要求农产品生产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农产品收获后,对种植土地使用的农用地膜(当季农用地膜回收率90%以上),地边的废旧农资包装物,田内的废旧支管、滴灌带及时回收(禁止填埋、焚烧),交售到指定的回收点,保持农田生态环境整洁;达到农田环境验收要求的,经验收合格后及时清退押金。
八、开展“农村白色污染清理”专项行动
3月—4月、9月—10月春耕、秋收等农业生产重要节点以及农闲时节,指导、督促村民委员会,组织农田地膜使用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回收和交售废旧农田地膜。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博党农办发〔2023〕6号)要求,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组织村民开展“白色污染清理”专项行动,对田间地头、房前屋后、池塘沟渠、公路林带等地的残留地膜和塑料垃圾进行捡拾清理,推动废旧农田地膜回收率稳步提升,农田地膜残留量逐年稳步下降。
九、提升农田废旧地膜加工利用能力
积极拓展残膜无害化处理和多元化利用路径,加快现有长期堆放残膜的科学处置,避免二次污染。要求县市对秸秆杂质含量高、难分拣、综合利用成本极高的残膜,开展能源化利用,送到附近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水泥窑等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进行焚烧,确实不具备能源化利用条件的送到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填埋。博乐市积极探索将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废旧农膜优先能源化利用,送到金三角工业园区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精河县充分发挥招商引资企业新疆丰辉顺源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优势,开展废旧地膜除杂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发展塑料再生颗粒循环利用、复合井盖、托盘等高值化产品综合利用加工,提升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价值链。温泉县充分利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加大了玉米地废旧地膜回收技术探索和适宜回收机械引进力度,依法依规依策落实能源化利用,确保完成治理目标任务。
十、强化宣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采取制作挂图、视频等手段,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世界粮食日、全国土地日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地膜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不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农用地膜污染治理工作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农牧民对地膜污染治理工作的认识,增强对地膜残留的危害性认识,引导正确使用、回收农用地膜。采取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压实各类地膜使用主体的回收责任和义务。
审核人:卡合热曼·努尔买买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