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徐辉 答复类别:A类
古丽米娜·艾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博乐市第一中学校校门口路段架设人行天桥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博乐市第一中学校位于青得里大街(北京路至团结路段)北侧,该段道路目前设有道路中央护栏,并在北京路口、团结路口及第一中学门口设有过街斑马线,满足广大市民与第一中学学生及教职工过街需求;博乐市公安部门在位于第一中学门口还设有“礼让行人”电子警察抓拍设施,2024年1月至4月电子抓拍(有效)16680件;在上下学高峰期有公安警务站民警、交警、学生家长联合的护学岗执勤,2024年博乐市交警部门参与护学交通岗1040人次,保障学生的出行安全。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规定:设置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需满足通过交叉口的一个路口的步行人流量大于5000人次/小时且同时进入该路口的当量小汽车交通量大于1200辆/小时等情况。同时,位于青得里大街与北京路口的地下通道距离第一中学不足300米,同一路段在较短距离内,同时设置地下通道和人行天桥,将对公共资源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衷心感谢您对我州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格尔丽 电话:0909—2319316
2024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审核人: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