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徐辉 答复类别:A类
刘海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无障碍环境建筑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纳入城市规划建设范围,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交付使用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也反映出一个社会的文明进步水平。近年来,自治州高度重视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为抓手,持续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州建成无障碍道路370余公里,行走盲道410余公里,提示盲道200余处,设置缘石坡道2810余处,路口人行横道坡道设置率达到100%。
一、关于强化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规划方面
自治州严格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中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标准,对没有配套无障碍设施的新建和改建项目不予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予通过设计施工图、不予颁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不予验收通过。特别是2024年以来,针对新建项目和改建项目,如:博乐市2024年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博乐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均严格落实无障碍建设标准,确保无障碍设施与建筑项目的主体设施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从源头上抓好无障碍设施的普及工作。
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等工作有序推进无障碍、适老化设施改造提升。2023年全州完成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小区22个,新增文体休闲、体育健身场所、公共绿地等7处。已加装电梯2部,2024年计划加装电梯4部。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2023年博乐市对商业局家属院、锦绣小区、安居花苑小区、团结路人行小区等老旧小区共210处楼栋单元入口的无障碍设施进行了增设与改造,主要为坡道建设和扶手安装。2024年计划改造4个老旧小区,继续加强小区楼栋单元入口处无障碍设施建设,增强小区的适老性及无障碍环境保障。2023年对滨河公园、青河公园、开屏湖公园、凤凰山公园等公园部分原台阶路面修缮为无障碍园路,2024年5月起逐步对人民公园全园台阶式园路改造为无障碍园路。全市公园、广场、游园共有20个公厕,均有无障碍通道,计划在有条件的公厕基础上加装无障碍卫生间,确保各类人群的便民使用。通过物业积极引导企业、商户推进商超、餐厅等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全面提升中心商业设施无障碍水平。
二、关于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力度方面
每年12月第1周,通过多种载体开展“无障碍环境宣传周”活动,强化广大群众的无障碍环境理念。充分利用报纸、报刊、广播、电视、手机信息等载体,广泛宣传无障碍设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有爱无碍”良好氛围。2024年累计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2场次,发放宣传单400余份,出动宣传车辆2辆。
三、关于加强无障碍环境设施的使用管理方面
积极建立无障碍设施日常巡查管理和管护制度,对违规占用人行道、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行为,及时制止,且对长期占道经营,情况严重的给予一定的处罚。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教育劝诫17人次,清理整治盲道5条次。对城市内无障碍设施破损的及时进行修整、完善,确保无障碍设施建设能真正服务群众。
下一步,州住建局将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您的意见建议,加大宣传贯彻力度,营造良好的无障碍环境。严格设计施工环节审核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及既有改造和运营维护管理力度,强化体验式验收,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入贯彻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的有关标准规定,全力推进全州无障碍环境标准化、规范化。
感谢您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邹均 电话:0909—2319317
2024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审核人:贾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