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张凤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增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设施、加快推进城乡充电设施网络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博州已建成投运充电桩670个,其中:博乐市504个、阿拉山口市53个、精河县57个、温泉县56个。
按领域分,城市公共充电桩548个,专用充电桩(单位内部充电桩)112个,私人充电桩10个。
二、工作进展
(一)加强规划布局。为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自治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博州政办〔2022〕40号),同时,根据近期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加快构建自治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方案》抓好落实。
(二)加快项目推进建设。定期对各县市充电桩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调度,今年以来新增公共居民充电桩217个,基本满足居民充电需求。同时,督促各县市和各行业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积极与相关充电设施建设企业进行对接洽谈。
(三)优化审批程序。指导电力公司开辟充电桩报装绿色通道,深化应用“三零”(零上门,零投资,零审批)服务,即受理、即报装,确保充电桩报装用户尽早用电。
(四)强化安全管理。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定期巡视充电设施,确保桩体接地完好,严防出现充电桩外壳带电。配置灭火装置,严防出现夏季高峰期电动车充电起火。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强化政策研究。坚持吃清上情、摸透下情,加大对《加快构建自治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政策研究,结合博州实际,加快编制《加快构建自治州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方案》。
(二)逐步落实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根据需求开展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各单位通过自建或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企业合作等模式,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坚持精准招商,加强与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的沟通与协作,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充电桩项目的投入,形成合力推动充电设施建设。
感谢您对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自治州发展改革委的工作。
联系人:张欣乐 电话:0909-2318630
2024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审核人:孙朝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