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水办字〔2024〕11号 签发人:李鸣豹 答复类别:B类
阿曼·巴依铁流、艾力江·阿布都克里木、塔里哈提·阿哈提、马福仓、吐尔逊·托呼提、叶尔兰·赛力克委员:
感谢你们在自治州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投入、加强牧区水利设施建设的提案”,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当前全州牧区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多为70—80年代修建,运行时间较长,多数设施年久失修,存在一定程度的损坏。同时,中央、自治区无牧区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投向,且牧区水利建设项目公益性较强,难以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投资,加之州、县两级财政能力有限,仅能依托少数民族发展等小额资金对个别损毁严重的工程进行简单维修养护,无法系统解决牧区水利基础设施老化失修的短板问题。自2019年以来,自治州水利局在编制《博州“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时,高度重视牧区水利建设项目,通过深入查摆牧区水利工程短板,充分听取、吸收博乐市、精河县及温泉县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将10个牧区水利项目纳入规划中,并于2021年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经州、县两级水利部门对接争取,已将上述项目全部纳入《新疆牧区灌溉人工草地节水提质增效与牧场供水建设规划(2021—2030年)》,但由于“十四五”期间,中央、自治区对牧区水利项目没有资金投向,项目尚未落地实施。
2024年,州、县两级水利部门积极对接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发改、民宗等部门,深入了解政策方向及资金投向,在仍无牧区水利项目政策和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水利部门依然提早编制了牧区水利工程技术报告,待后期中央、自治区明确资金投向后,继续争取建设资金。
下一步,自治州水利局将指导各县市水利局多渠道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少数民族发展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等项目资金,为牧区水利工程落地建设提供经费保障,助力自治州农牧区畜牧业健康发展,为自治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建议的落实。同时,我们欢迎你们继续关注和监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刘新国,2319906 卓 磊,2319936
2024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审核人:李鸣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