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居勒提·阿布里克木 答复类别:A类
魏建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全州教师景区免费和医院开通就医绿色通道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包括教师在内的各类急危重伤病患者医疗救治工作。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旨在解决在中国境内发生急危重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的急救医疗费用。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有效地对急危重症患者施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制度实施以来,我委采取一系列举措,发挥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救急难”作用。一是加强制度落实。博州各级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国家卫健委《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关于进一步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指导规范(试行)》《关于进一步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二是强化管理。明确卫生健康、公安、民政、财政、医保等部门,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的各自职责。三是确保基本救治。严格规定了应急救治标准和诊疗规程,要求医疗机构执行临床必须的基本救治,控制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支出。四是加强培训指导。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培训、开展专项调研和督导等,不断提高救助工作的规范性,加强科学管理。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关于您提出的“在全州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开通教师就医绿色通道,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教师诊室,并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的提案,在《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门诊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5〕14号)明确:“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有关要求,科学合理设置门诊并规范提供门诊诊疗服务,确保门诊诊疗服务项目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登记的医疗机构级别类别、诊疗科目及所承担的功能和任务相适应”,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并无教师诊室科目,且“不得使用模糊、笼统或容易混淆的名称;不得使用可能产生歧义或误导患者的名称;不得使用利用谐音、形容词等暗示疗效的名称”“使用疾病和症状名称进行命名”等要求,设置“教师诊室”违反有关规定,此外,医疗机构不同诊室设置以诊疗专业划分,如单设“教师诊室”将无法实现医师对症看诊,降低诊疗精准度。
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始终以病情轻重缓急为导向安排就诊顺序,是医学伦理和人道主义精神的核心要求。为确保各类患者医疗救治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博州卫健委一方面严格落实《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方案(2023—2025年)》有关要求,全面落实“一次就诊一次付费”“住院预交金改革”等政策。同时不断优化院前急救服务流程,提升120呼叫定位精度,缩短呼叫反应时间。加强院前医疗急救常备力量与机动力量建设,积极构建立体化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提高院前医疗急救的能力。建立健全急诊患者分级救治模式,坚持“就急、就重”原则,根据患者病情(濒危、危重、急症、非急症)建立分级救治流程,急危重症患者“优先救治、后补手续”。此外在全州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挂号窗口均设置“教师优先”标识,教师可无需排队等待,直接在该窗口办理挂号手续,减少等待时间。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我委将持续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工作,同时不断提升诊疗能力和医疗服务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感谢您对我州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朱成 电话:15026200904 2319166
(此件公开发布)
审核人: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