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哈买提·都别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作社与银行贷款的相关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辖区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涉农贷款相关制度规定
据走访了解,辖区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投放涉农贷款时,主要根据借款人家庭生产经营状况、资产负债情况、资信状况、偿债能力、信用形式等因素综合确定授信额度;根据生产周期、贷款品种、销售周期等因素合理匹配贷款期限(其中,养殖贷款期限按照牲畜的生长周期合理确定);依据利率市场化原则,综合考虑农户贷款资金及管理成本、信用形式、风险水平等要素以及支农惠农要求,合理确定利率水平,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作为定价参考,自2024年以来LPR利率呈下降趋势,2025年10月末较去年年初下降0.45个百分点;按照合法有效、权属清晰、估价合理、容易变现的原则进行抵押担保,对于无相关产权证或无法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物,当前银行可采取信用、保证、质押等担保形式,亦可根据贷款对象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采用组合担保形式。
二、开展的相关工作及成效
近年来,博尔塔拉金融监管分局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立足博州实际,充分发挥金融牵头抓总作用,联动发力,多措并举实推动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涉农领域金融服务质效,助力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规划先行,“整村(队)授信”精准匹配产业周期与信贷需求。博尔塔拉金融监管分局积极引导辖区农村中小银行机构以采集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户信息为抓手,以综合评级、授信为手段,大力推进“整村(队)授信”工作开展,确保农户有效信贷需求覆盖率逐年提高。在银行内部制度约束前提下(养殖贷款期限应与养殖动物周期相匹配,贷款额度根据畜牧养殖品种、数量、饲养费用及自有资金等情况确定),积极推动辖区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将畜牧业养殖贷款期限由1年提高至3年,贷款额度结合农牧民经营情况,匹配贷款资金,未设置贷款额度上限。其中,肉羊、生猪等消耗性活畜养殖贷款期限为1年,最高可延长至2年;肉牛、奶牛及生产性活畜养殖贷款期限最高可延长至3年。截至2025年11月18日,温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畜牧养殖类贷款余额76115.78万元,较年初增加7322.49万元,增速为9.62%,其中3年期贷款占比达13.62%,50万元以上大额贷款占比达9.97%。以提案中所涉养殖户为例,该户自2015年5月与温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生首笔信贷业务以来,贷款额度由10万元逐年提升至90万元。
(二)以惠民利民为导向,精准施策推动三农领域融资成本稳步下降。博尔塔拉金融监管分局通过建立涉农贷款利率监测机制,加强日常监测、指导,对辖区贷款利率定价明显高于平均水平、下降空间较大的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强化监管监测,督促其有效压降利率水平,推动普惠型涉农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同时,加强机制保障,适度提高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引导辖区各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强化普惠型涉农贷款差异化考核和支持机制,在授信尽职免责、绩效考核倾斜、利润损失补偿等方面完善内部激励机制,增强服务涉农主体的主动性。截至2025年11月18日,温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发放涉农贷款平均利率为5.48%,同比下降1.18个百分点,现行农户贷款利率较上年同期最高下降2个百分点,同时不断提升农户信用贷款余额和占比,降低农户的融资成本。近两年来,通过综合施策的方式已为农牧民降低融资成本约2900余万元。以提案中所涉养殖户为例,该户贷款利率逐年下降,已从9.97%降至5.9%。
(三)持续对接金融需求,进一步扩大抵押物范围。为进一步加大支农惠农力度,有效支持当地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博尔塔拉金融监管分局指导辖区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围绕肉牛肉羊和生猪养殖等重点行业,加大“活畜抵押”特色产品的制度补充和宣传推广。如,指导温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出台《乡村振兴活畜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大力拓展“活畜”抵押贷款,但是受目前银行机构信贷管理实际情况和养殖条件约束,辖区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接受用于抵押的活畜动物暂且仅限于牛、羊、猪三类。截至2025年11月18日,温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活畜”抵押贷款余额6047万元。
(四)强化监管政策引领,推动金融资源精准滴灌涉农领域。通过协同相关单位开展“普惠金融推进月”“千企万户大走访”等活动,督促银行机构加大涉农市场主体走访对接力度,引导辖区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在政策及制度允许范围内,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额度,鼓励机构加大纾困力度,如存在暂时遇困但仍有市场经营前景的农户、合作社等涉农主体,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通过贷款展期、无还本续贷(即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金融机构申请延长原借款合同确定的贷款期限,或在清偿利息后与金融机构重新签订贷款合同)等政策形式适当延长还款周期,进一步减轻还款压力。其中,温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0年以来认真落实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累计为1322户涉农主体提供续贷服务,给予贷款期限调整,涉及贷款金额3.60亿元。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用好监管工具箱,持续提升乡村振兴服务力度。持续加大对涉农领域贷款各项金融服务的监测机制,按月监测、指导、督促,对辖区贷款利率定价明显高于平均水平、下降空间较大的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强化监管监测,督促其有效压降利率水平,对对个别贷款利率定价明显高于当地同类机构平均水平、金融服务不到位的银行,通过通报、窗口指导、高管约谈等方式明确存在的问题和监管意见,督促督促其有效压降利率水平、持续提升涉农领域金融服务力度,精准匹配农牧民融资需求。
(二)加大信贷供给,带动整体融资成本降低。将涉农领域信贷投放增量扩面作为降成本的抓手之一,以“量”增带动“价”降。督促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更大幅度的利率定价优惠力度和政策支持。持续引导辖区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在政策及制度允许范围内,充分合理的考量种植、养殖周期与农牧户实际经营情况,在贷款周期、贷款额度及抵质押物方面针对性给予适当支持,对暂时遇困但仍有市场经营前景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鼓励银行机构加大纾困力度,按照市场化原则给予延期还本付息支持,进一步增强农牧户种植养殖积极性。
(三)加强金融产品创新赋能,切实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鼓励辖区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不断开发适合农村市场需求的金融产品,切实降低管理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成效。目前,在监管部门指导下,辖区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研发推出“富民e贷”“农贷通”等纯信用涉农信贷产品,助力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户融资需求。
非常感谢您对金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艾孜来提艾力·沙力瓦提 电话:0909-2233212
博尔塔拉金融监管分局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11月19日
审核人:刘西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