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落实情况
㈠加大对普惠金融支持
为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国家、自治区出台了有关普惠金融的相关奖补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力度。2019年,博州根据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奖补资金277.81万元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定向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
㈡建立完善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合作模式
近年来,我州通过多种方式完善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一是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促进政府与银行、担保公司等合作,推出了银政通、“4321”银政担等系列地方金融业务,解决了一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领域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二是州人民政府出台了《自治州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自治州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担保贷款暂行办法》等制度办法,博州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加强州担保公司与农商行、州农行、州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拓宽金融合作渠道。
2019年,累计为中小微企业和农户提供贷款9.98亿元,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2020年,加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信贷支持力度,截至目前,累计为3504户复工复产企业提供21.11亿元资金支持;已累计为对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81家企业办理贷款展期、续贷9061万元。
㈢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财政支持
2019年,自治州财政累计安排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1.46亿元,支持各类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㈣加大民营企业征信服务
人民银行已经组织建立了覆盖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信用档案,提高征信服务企业融资发展的能力与水平。目前,统一的中小企业库已为全国261万户中小微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为近1.9亿余农户建立信用档案。人民银行博州中心支行已推动博州汇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博乐市鑫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精河县银鑫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得到人民银行总行批复,进一步增强博州融资担保机构风险防范水平,助力民营小微企业担保融资。
㈤加大应收账款融资支持力度
近年来,人民银行博州中心支行通过召开金融机构年度征信管理工作会议、举办专题培训、面对面指导等形式组织辖内金融机构积极推广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要求金融机构加大宣传和使用力度,切实发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促进作用。据统计,截至2020年5月28日,博州辖内共有20家银行及其分支机构、141家企业、10家个体工商户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注册用户。自2018年以来,博州辖内金融机构借助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帮助企业办理收费权质押、应收账款融资等业务累计79笔,融资金额37.15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㈠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
一是鼓励金融机构与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构建中长期银企关系,进一步优化信贷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二是科学设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正常资金需求,积极开展转期贷、循环贷、年审制贷等业务。三是加大金融机构金融产品宣传力度,扩大企业知晓面;积极争取上级各类支持金融机构专项资金。四是积极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支持,积极和自治区及湖北省担保公司沟通对接,加强与本地金融机构合作,放大贷款规模,达到不少于1:5的撬动效应。
㈡继续完善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合作模式
一是继续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继续实施系列地方金融业务,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认真落实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自治州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办法,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三是在现有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范围,力争做到博州全覆盖,逐步拓展到博州以外的金融机构。
㈢加大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争取力度
积极配合发改、工信、商务、科技、农业等部门,最大限度争取国家、自治区各类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㈣不断提高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引导中小微企业提高自身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业务核算透明度;不断增强信用意识,合法诚信经营,构建良好的银政企关系,为打开企业融资渠道创造条件。引导中小微企业树立及时偿贷的诚信意识,依法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为企业长远发展和开辟新的融资渠道、途径打下良好基础。
㈤加强企业征信和应收账款质押等新型融资工作
人民银行博州中心支行一是持续指导辖内融资担保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后续接入工作;二是持续开展企业非金融信息采集工作,丰富企业信用报告内容,助力企业融资发展;三是将继续组织辖内金融机构推广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助力民营小微企业动产融资。
㈥加强企业调研
进一步加强州县领导对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小升规企业、重点龙头企业的跟踪协调服务,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督促企业满负荷生产。进一步协调工信局、商务局等部门与金融机构进行“大走访”调研工作;按月走访企业,按照“共性问题统一协调,个性问题区别对待”的原则,了解企业经营发展及融资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并给出相应的建议。
联系人:杨晨 电话: 2317529
审核人:刘瑞江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财政局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