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保障企业长效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农机产品进入我州农户家庭。但是一些安全性能差、适应性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极大地影响了我州农机市场整体形象和水平,制约了“三农”的健康发展,阻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针对目前我州农机产品质量现状,我局联合州市场监管局和州工信局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农机产品生产领域质量监管和服务工作。认真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农机打假护农活动、农机市场执法检查等工作,积极宣传《产品质量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使农机管理相对人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守法减少违法行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建立以调查、专项管理、监督抽查为主要手段的日常监管机制,制定计划,落实责任。突出对农机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农机产品质量管理,督促农机营销企业建立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对不按规定进行出厂检验、不按标准组织生产、不能保证质量等的违规企业,及时给予通报、限期整改、责令停产等处理。坚持监督与服务结合、治劣与扶优并举,把监督、检查与及时为企业提供相关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帮助企业建立标准、计量和质量保证体系;把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结合起来,积极帮助企业开展争创名牌活动。
三是认真开展农机市场监督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州2家农机具生产企业、76家农机经销商、54家农机维修点的从业资格证、农机产品合格证、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卫生环境、灭火器、维修质量、安全隐患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11家张贴产品价格标签不完善、环境卫生差的营销企业限期整改;对4家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农机维修合同、未办证直接经营、存在安全隐患的维修企业停业整顿。同时,对辖区内发生的农机维修质量、农机具销售质量的各类投诉事件及时进行处理,积极做好投诉事件的询问记录,依法解决存在的问题。强化流通领域假冒伪劣农机产品打击力度,开展农机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质量状况建档工作,严肃查处“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围绕自治州脱贫攻坚工作,狠抓农机产品质量提升,做好监督检查,将不达标的供货企业、设备产品拉入黑名单,让不合格的农业机械产品无处遁形。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商标、专利、侵权假冒等领域的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各类农机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四是规范市场秩序,全面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各部门“两库一单”建设,保持日常监管“双随机”全覆盖。做好农机产品消费者权益保护,认真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加强投诉信息公开和投诉案件转办工作,提高投诉举报案件办结质量。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农机投诉问题实行限时办结,杜绝相互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坚持首问受理责任工作制度,及时上报投诉处理情况,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工作与农机市场执法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逐步提高农机市场监管人员的依法行政及应急处理能力。今年共接到农机质量投诉案件1件,挽回经济损失0.6万,案件办结率100%。
五是对我州现有三家金属加工铸造企业(精河县新始源铸造有限公司、精河县宝泉铸业有限公司、精河县旭和铸造有限公司)及461家电焊加工维修铺进行登记造册,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加强产品抽样检查力度,保证其提供的产品质量过关。
(审核人:王忠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