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对农用机械黑车上户提案》(政策法规群众生活类76号),我单位已按照自治州政府《关于做好2019年自治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现答复如下:
黑车,是指没有取得农机管理部门登记许可,擅自上路行驶和从事农业生产作业的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黑车主要由三种原因产生:一是来路不明,二是提供不了正规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三是登记注册过,后多年未参加年检而失效。
黑车在我州不能上牌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黑车上牌不符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安全发展理念要求。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日常防范,加强源头治理、前端处理……”对于农机行业,源头治理就是严把农业机械登记这个准入关口,加强农业机械的安全检验,杜绝一切不合格农业机械参加生产作业,从源头上管控农机风险,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风险演变。
二是黑车上牌违反了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第八条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应当向居住地的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注册登记,填写申请表,交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提交以下材料:(一)所有人身份证明;(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来历证明;(三)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四)拖拉机运输机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五)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而黑车一般不具备上述材料。
三是我州目前农业机械在册数2万多台,大中型马力段拖拉机过半数,能完全满足全州农业生产需要。耕整地、播种、田间管理、收获等作业已经实现了分层次分项目作业要求。而许多老机型、状态差的农机正有序退出农机作业市场,完全不需要用安全性能得不到保障的黑车来补充农业生产作业需要。
四是黑车上牌将对我州农机作业市场带来危害。因为黑车购买价格便宜,为了抢占作业市场,黑车机主可能会降低作业标准来压低作业收费,产生恶性竞争,影响到农机作业质量。
五是农机安全生产方面,黑车因没有登记管理,常年不参加农机安全性能检验,机车安全性能没有保障,存在许多安全隐患,不适合参加农机作业。
针对目前我州黑车现状,我局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黑车危害性宣传教育活动。印制和发放黑车危害性宣传材料,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农牧民夜校等阵地对黑车危害性开展讲解,教育引导农牧民购买正规渠道销售、手续齐全的农业机械,自觉抵制、不使用黑车开展农机作业服务。
二是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规定,制定《博州农机局“黑车”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对黑车现状进行摸底排查,摸清黑车底数;进一步加强农机、交警联合执法力度,开展农机田检路查,坚决打击、制止黑车非驾现象,发现一起严肃查办一起,保证我州农业生产安全、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