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自治州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博乐市进入达勒特镇的第一个十字路口安全问题的提案”(第98号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工作,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为抓手,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问题。目前博乐市安全生产安全委员会已就此路口的安全问题与其它需整改点位梳理排查情况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逐项整改落实。此项问题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安排专人进行了现场摸排,发现该路口过往车流量较大,车速较快,红绿灯和减速设置缺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及时消除隐患,在该路口设置了一个简易红绿灯,并在南北方向的北面安装了减速带,控制过往车辆行车速度。下一步将根据博乐市统一安排,对达勒特镇派出所十字路口安全设施进行规范整改,安装红绿灯及行人红绿灯,规划斑马线人行道。
二、在十字路口四周500米处设置指示牌(如十字路口警告标志、限速标志)、爆闪灯,已向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申领。
三、学生上学、放学时间段(上午9:00-10:00,13:30-2:00下午15:30-16:00,17:40-18:00)由增大警力指挥疏导行人、车辆,确保路口安全畅通。
四、借助农村“两站两员”,督促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和村队劝导员开展日常管理和劝导工作,努力做到交通违法行为不出村、不上路。
五、民警发挥好宣传的作用,经常性地开展面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切实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此项工作我市各有关部门将会继续跟进,争取在今年6月底之前全面完成整改。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博乐市公安局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