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农田林网的建设力度降低农业损失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博州自1978年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以来,农田防护林一直作为自治州林业工作的重点,采取“窄林带,小网格”的形式营造农田防护林13余万亩,1998年全州两县一市基本实现了农田林网化,成为在北疆地区率先实现农田林网化的地州,农田林网化程度达到了85%。近几年来,随着自治州生态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州农田林网化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
但存在着:一是农田防护林周期长、见效慢,农牧民积极性不高:二是土地开发存在土地贫瘠、盐碱重,造林成本大,回报率低,加之土地开发商对造林意义认识不够,林网配套比例低;三是随着全州高效节水滴灌设施的普及,逐步打破了原有的“窄林带、小网格”农田林网化布局,原有的农田灌溉渠系逐渐不再使用,新配套的节水灌溉系统中往往不考虑防护林的灌溉,造成农田防护林带灌溉得不到落实,许多林带出现衰败,林网化建设出现倒退,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下降。四是国家和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进一步加大,电网改造、水利设施、公路新扩建,都与林业相互影响或占用林地等问题,有待于进一步协调解决。
为改变农田防护林建设现状,确保农田林网充分发挥防护效益,将采取的措施有:
一是落实《关于印发博州水利工程供水水费计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博州政发〔2013〕22号)中“林业用水水价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和《博州林业用水水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中有关林业用水的优惠政策,在分配水定额时,将林业用水和责任田一同考虑。
二是为保证防护林带能正常浇灌,必须对所有配套滴灌农田周边已经营造的防护林和规划预留的防护林地铺设灌溉管网,沿林带走向每100米左右预留一个出水桩,确保农田防护林的保存率。所需费用由县市水利部门与乡镇(场)政府(管委)协调解决,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县市水利部门与乡镇(场)政府(管委)的绩效考核指标。
三是按照自治区农田防护林建设标准,北疆农区农田林网化建设标准为耕地农田防护林覆盖率达到8%以上。按照全州耕地250万亩计算,应该配套的防护林面积为20万亩以上,按目前的保存面积8.9万亩,尚有十几万亩的缺口,要做到树种合理搭配,林网配置优化,对成林进行拉设围栏,安排专人对林带不定期巡护,对林带进行修剪、施肥等抚育管理措施,保证林带完整无缺。
你们在提案中提出的五项措施和办法很重要,我们已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并转各县市林业局学习参考,对今后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希望你们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