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政府应支持冬季采用多途径用暖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因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需要,我州逐步关停、拆除不达标的小型燃煤锅炉,由设备达标的供热企业集中供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气候情况,规定并公布公共管网和区域供热敷设范围供热起止时间”。根据这个规定,在2016年至2017年采暖期和2017年至2018年采暖期,各县市人民政府均根据实际天气情况确定供热时间,并要求热力公司进行提前做好供热准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中规定“第一款采用分户控制供热系统的用户,有权选用其他取暖方式,提出终止供用热合同。第二款未采用分户控制供热系统的用户,终止单用户供热可能影响其他用户用热或者供热系统附属设施安全运行的用户,不得提出终止供用热合同”。根据上述规定采用分户的可以选择其他供热方式,但实际当中存在以下问题:1、政府和企业是根据供热面积来配建换热站和管网的大小和热源;2、房屋公摊面积还是在使用集中供热;3、房屋配套的供热管网维修费分摊问题。因此目前单独一户两户改成其他供热方式问题不大,但数量较大则无法解决上述问题。新建建筑整栋楼设计成清洁能源供热情况较好,2017年至今国家和自治区大力提倡采用清洁能源供热,2017年我州新建幼儿园、村级阵地均采用了电供暖的供热方式,今后新建建筑也将严格把关大力推广采用电供热或天然气供热,但也存在着国家电力部门和燃气公司现有管网能否匹配,是否增容和扩容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协调。
感谢您对供热行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积极克服困难,不断改进工作,充分发挥行业的指导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努力。
2018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