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博州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人员编制问题
博州防雹雷达站(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为州人民政府管理的全额事业单位,核定全额事业编制5名,实有人员2名,空编3名。2017年,自治州为博州防雹雷达站(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争取招录招聘计划1名,今年将上报招录招聘计划2名,争取配齐编制。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的成立,是在国务院要求严控地方政府机构编制总量、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大背景下,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5〕107号)要求,参照自治区及其他地州做法,在州气象局已完成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的基础上,由州气象局依托州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州防雹雷达站)成立的机构,与州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州防雹雷达站)合署办公,不涉及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增加。主要职责是在上一级气象部门和本级政府应急办的管理下,规范预警信息发布工作。
二、关于经费保障问题
多年来,自治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2016年州财政投入570万元新建人影炮点,基本实现了两县一市的作业点全覆盖。州财政在财力困难和支出压力大的情况下,加大对自治州气象防灾减灾的投入力度,近年来每年投入55万元左右用于气象监测预警、人工增雪、高炮安全检修费和人影工作运转经费。同时积极争取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累计落实资金385万元,使自治州农业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得到一定提升。按照“保稳定、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保民生、压一般、促发展”的预算编制原则,州本级财政重点保障自治州党委、政府确定的维护稳定、重点民生支出,压缩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防灾减灾工作属地方公共服务事项,需由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牵头,加快机构改革,加强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完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才能保障其充分发挥防灾减损效益。
下一步,自治州将按照中央、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调整优化应急管理机构设置,加大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力度,不断加强自治州应急管理工作,提高自治州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