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州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广播电视部门,肩负着党和人民“喉舌”的重任,切实抓好法制宣传教育,是广播影视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广播影视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在州人民广播电台、州电视台的新闻、专题节目中不定期开设栏目,详细的宣传有关法律条文,结合案例进行说法。州人民广播电台与州纪检委等单位联办了《行风热线》、《远山话交通》等栏目,《行风监督热线》专题节目中,每年有涉及法治内容的有9期以上,每期40分钟;《远山话交通》节目中,每天涉及交通法规的内容有10分钟,这些节目都从不同角度,阐释了多部法律,形式活、内容精、说服力强。另一方面,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法治宣传力度,博州人民广播电台蒙古语广播2015年5月开办了《普法讲解》栏目,有针对性讲解日常生产生活中经常遇见的法律问题,增强了偏远地区广大蒙古族听众的法律意识。充分发挥广播影视宣传优势,在“3.15”、4月宪法宣传月、民族团结教育月、12.4宪法宣传日等大型主题宣传活动中,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对普法工作中涌现的大量典型事迹和优秀人物,进行重点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鉴于广播电视节目影响深远,捍卫公民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广播电视工作者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了更好的宣传坚持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今年,博州电视台计划在《身边》栏目中播出9期有关法律法规节目;同时加大公益广播播出力度,今年拟与州纪委监委共同开办《博州问政》栏目,广播电视媒体同步播出,全年播出19期,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聚焦党中央大政方针和治疆方略、自治区、自治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社会关注的民生热点和难点,巩固深化群众工作督导和作风建设成果,为自治州打赢“三大攻坚战”,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良好的氛围。
三是我州目前没有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但自治州各类主流媒体承担普法宣传均按照自治州党委、政府的相关安排部署进行,没有设立任何收费项目。如需建立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按照部门责任,此项制度应由州司法局和州法制办牵头制定,商州党委宣传部联合下发。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