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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州交通运输局 承办件数:1 填报时间:2017年4月7日
总联系人姓名:魏喜科 固定电话及手机:0909-7688981,手机:15999066668
建议号 (提案号)
责任州领导
承办单位
分管领导
承办人
协办单位
办结时限
姓名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及手机
州人大建议51号
州交通运输局
苗忠利
0909-7688977
13809998518
张富强
7688928
13899443818
县、市人民政府
4月底前
上一条:关于对州发改委承办的2017年自治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进行责任分工的通知 下一条:对自治州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4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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