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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其是精河县精河镇康宁社区康宁D区居民,3月21日,购置一桶桶装水,在自行安装过程中,水桶意外破裂,随即向送水师傅反映情况,然而,对方却要求群众赔偿水桶,且表示不予更换新桶,群众认为工作人员处理态度和处理方式不合理,望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博州12345热线接到群众诉求后,按照“接诉即办”的原则转至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办。
精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核查,迅速启动调查核实程序。经现场勘查、询问相关人员以及查阅相关记录等调查工作后,确认商家在此次服务过程中,确实存在服务质量问题,最终认定群众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并对商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商家立即整改,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问题得到解决,群众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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