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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其于2023年11月在精河县某驾校报名学习驾照,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学习。2025年3月初,群众因工作原因调离精河,前往驾校协商退学费事宜,驾校承诺一至两周内退费,但已等待1个月,仍未收到退款,在此期间,多次与驾校沟通,均未得到有效回应,群众认为不合理,望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博州12345热线接到群众诉求后,按照“接诉即办”的原则转至精河县交通运输局处办。
精河县交通运输局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核查,情况属实,工作人员积极与驾校进行沟通,明确阐述事件情况及群众诉求。经协调,驾校已退还学费,收到退款,群众表示满意。
审核人: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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