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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群众通过12345热线反映,其2025年11月22日在博乐市精河路某广告公司花费260元定制广告,在其已多次告知诉求的情况下,定制成品仍未达预期,故提出终止合作并要求退费,但该广告公司不予退费,望相关部门给予帮助。
博州12345热线接到群众诉求后,按照“接诉即办”的原则转至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办。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悉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查,经协调,商家已向群众退还260元。问题得到解决,群众表示满意。
审核人:李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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